此刻我在听权哥唱歌,边听边偷着乐,旁边的同事说,又乐啥呢。是啊,我也不知道我乐啥呢,可能想到之前我和有关他的一切,包括他本人吧。因为他,我做了很多傻事,现在想想确实挺二的,那时我恨不得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他,我把小说里公司的名字改成了他的名字,我上晚自习看着他的照片再画一张,虽然画的不像但是旁边的人都知道那是个男的。想到我们一起排练,第一次和他握手时的心动。想到很多和他的第一次,第一次见面,我被他的帅痞的外表打动,后来和他接触的深了,才发现他挺屌的,是个细心的男孩。第一次正式认识,我在宿舍里化了一个小时的妆。他在qq上发动态说生病了,我会忍不住给他评论关心心他,在路上见到了会考虑考虑是不是主动和他打个招呼。他加入了曲艺组,组里开会,想迫不及待见到他,委托他们班的女生告诉他什么时间开会,想知道他的生日。等等,虽然这些他都感觉不出来,也不知道,组里的其 他女生都能看出我喜欢他,可是他却感觉不 出来,只因为他喜欢着另一个女生。 所以总结起来就是,暗恋是一个人最美好的事情,因为这些甜蜜的悲伤的感觉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那么喜欢着你,你又那么喜欢着她,所以人在这方面都是那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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