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关于河北邯郸某学校一初中生遭校园三同学霸凌至死的事件众说纷纭,发生这样的事件,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靠成了这起恶性霸凌伤人至死事件,还埋尸灭迹,凶手居然是十三岁的孩子,竞如此残忍,真是不可思议,……
这到底是谁的责任,谁应承担这个责任,谁承担了这个后果,问题的原因在那里……
最直接的,无疑的是受害者十三岁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庭也因此承受着本不应该承受的具大悲惨痛苦的后果。
这三个行施霸凌同学和家庭,更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也承受了本不应该承受的痛苦和相应后果。
这种事件并不是单纯的普通事件,我想很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和重视的重大议题,必须引以为戒……
我们不妨细心想一想,三位13岁的孩子为什么如此残忍?为什么有如此的胆量,难道他们生出来就有这样的基因吗,不是,绝对不是,
是家庭教育的方式发挥了具大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家长平时对孩子无底线的纵容,不正常的引导教育是分不开的,而且勿略对孩子为人处世的和做人品格的教育和法律意识的教育。
学校、老师也有不可推托责任,他们的无视和失职,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勿视,不作为,也可以说老师本身素质品德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有学校、老师在教育鼓励学生学习方法方面的无意放纵、在课堂上只重视学习好的学生的学习成绩,看低弱化成绩差的学生,勿略了思想品德教育,助长了一些霸道学生的嚣张气焰,造成了嚣张跋扈的行为的延续和程度的增强,助推了事件的发生。
当然我们必须严惩凶手和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不作为人的法律责任。决不让类此事件再次发生。
细想一下,归根到底,还是教育的问题,因此,必须要从源头抓起,教育首先要是对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和规范,优化人文素养和精神文明品质教育,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之前,或者说不让问题有发生的可能。
作者: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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