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之所以倍加重视,倒不是因为事情本身对自己有多么严重的后果,而是由于影响到了其他人,那些对自己十分重要,或许还曾经有意无意帮过自己的人。
作为第二被告,法院的通知到达之前我就接到了第一被告——我们行业主管部门打来的电话了。
电话是从负责发放许可证的部门打来的,电话那头是部门负责人,也是我们认识最早(他是我们当年收购药厂后生产许可证换发第一次现场检查的检查员之一,也就是那位踩到了油漆未干区域标识线而佯装没感觉的人)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这么多年的交往,加上他大学毕业实习和我在同一个企业呆过几个月,而且他的家就在我住的那个院子里,我们甚至都可以称得上朋友了。
“朋友”电话里的声音可一点也不像朋友,因为反差大,我竟然感觉到了浓烈的“不友好”的语气。完全不像我熟悉的那位平常十分客气的人。
如果说他的语气已经让我感觉有些诧异了的话,那他说的内容则是彻底让我震惊。不只是震惊,夹杂着的还有惊恐、愧意和不知所措。
放下话筒,我赶紧冲出了办公室,一边走一边拨通了老周的电话。
牵连到了我们的主管部门,哪敢不倍加重视……
早安,十一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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