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前读《百年孤独》,不明白它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去查书评,依然看不懂。
毕业季的时候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回头想起《百年孤独》,才慢慢明白马尔克斯想说的大概是:孤独是人的本质。无论身处哪个时代,每个人都必须承担自己的那份无尽的孤独,以此做为一切为人处世的出发点。
同样,让 保罗 萨特得出“他人是地狱”的结论,并非是说与他人只能交恶,而是否定了人与人之间绝对的亲密和依赖关系。
表姐是被我一度当做人生的榜样的人:她是从家族里走出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当年和父亲闹翻坚决不读师范,复读一年考上南京一所财经院校,并在毕业后拿到了著名企业的财会offer,不久就轰轰烈烈地嫁给了她那老实体贴的大学初恋,后来她有了一个儿子,和丈夫在南京买房定居,一直到如今。我仍然记得她从来不做饭,因为丈夫心疼她,但凡他工作繁忙不能做饭,就让她和儿子在楼下下馆子;有时我和妈妈去一趟南京,住在她家里,她拉着丈夫死活不肯和我妈妈睡一张床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她说,她幸福,那是因为嫁给了爱情。
我曾经赞美她,姐你简直是人生赢家。她当时只是苦笑说,她不过是一个外来的小市民而已。到我来南京上大学的时候,她和丈夫请我吃饭,她已经开始喋喋不休地数落丈夫不顾家庭,并且三两句话离不开贷款,孩子升学,和丈夫失责。我气不过老实巴交的姐夫被处处讽刺,气不过小侄子的双休日被她塞满了钢琴,跆拳道,击剑,乒乓球,就坐地铁的时候和她理论,劝她不要变得那么刻薄,她却不再像饭桌上那般唇枪舌剑,只是一脸落寞的样子。
我那时仍然坚信,我可以努力活得比她更好,并且我可以遇到一个完美的爱人。
可是时间就这么一晃,我的大学即将结束。我的确一直努力着,也一直寻寻觅觅,不知不觉生活却慢慢打磨了我的棱角,我开始接受孤独这个谁也逃不过的事实。
趁着实习前的空挡,我给即将考试的小侄子恶补功课。小朋友往往注意力不集中,做一点功课就叫苦连天,还一直趁我不注意翻我的手机玩;早起,表姐逼着他练了一小时钢琴,开始还一个好好教一个好好练,一小会功夫,两人就开始压迫和反压迫的斗争了。表姐的怒火随着她教训儿子的嗓门而越烧越旺,本来我打算留下来给她帮忙,不得已只好默默地开门,假装出门做运动。
下午,表姐带着我和小侄子,由姐夫开车送到肯德基。在我的软磨硬泡,他妈的软硬兼施下,小侄子勉强完成了一份数学题,为此,表姐带着我们去了阅江楼和天妃宫,以资鼓励。
走在城墙下面,表姐和我终于久违地闲谈起来。她说,出门在外13年了,她终于发现,孤独是每个人必须承受的东西,她学会了享受孤独。她之所以记得去阅江楼和天妃宫的路,因为她一个人走过,而且一个人玩的很开心。家人的陪伴,对她来说不再是必须的,而是一种生活的赏赐。
我注意到,小侄子虽然被妈妈逼着学钢琴,但是他也会因为喜欢《远方的她》而把曲谱背下来然后得意地弹给我听;姐夫虽然总被妻子毫不留情的指责气得脸红,却依然不让妻子做饭和洗碗。原来他们会互相伤害,也会互相说爱你。
每个人,能生活下去就够艰难了,没有谁能赋予谁幸福,谁又能将自己的幸福交付给谁呢?孤独是常态,心灵相通则是生活中偶尔出现的闪亮的星星️。
我现在觉得,优秀的作家会更愿意揭示生活的阴暗面,这是他们的使命。因为,虚幻华丽的梦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但总有人要帮我们抖一抖衣服上久已积累的尘埃,如此我们才能继续发现生活中的星星,并摘下来装在自己的衣兜里。
如果孤独是不可避免的,那就带着孤独,去赴一场伟大的盛宴。把孤独当做此在的家,如同蜗牛把壳背在身上,就能勇敢去爱,去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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