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说,学写字之后,审美上有了一点点变化。家里杂乱不穿的衣服,也舍得丢了。妮妮好久不玩的玩具再也不保存了。还有那些小零碎的东西,也都被我清走了。嗯,就差平平了。如果能大变活人的话,我一定逆向玩一次大变活人哈,把平平变回武汉老家去
也不再喜欢以前家里的那些朋友们送的花花草草了。一通的换换换、买买买哈。“重金”之下,打造出一个我完全想象不到的舒适小桌。只是家里当初的装修风格都是简装的,家具也都是浅白系列的。实木的是觉得高档但一是价格是接受不了,另外是那个深色系列对目前的我来说,还是有点挑战的。
对于长久的考虑,其实,还是应该以实木为主。这样做些装饰的时候,就不会显得整体轻飘飘、没有重量的感觉了。
装修嘛,总是会有些遗憾。总是想着日后还会再有机会再整一遍的。但多数人一旦住进去,便不再想折腾着再装一遍了。那样的收整、拆补,比新房装修更麻烦,更累人。
吼吼,有点跑题。
我一直喜欢今年新添的这件小皮衣。上次去天津小镇的时候天暖,得瑟着穿过一次,感觉不错。这是我未曾尝试过的新风格,一条围巾搭上去,感觉酷酷的同时,又多了点文艺与知性。。。哈哈,特别喜欢想装C的我哈
我喜欢上了口红,喜欢上了凡事不想再将就的感觉,喜欢上了那种哪怕看上去是假装的“高雅”哈。
喜欢上了为了瘦一点而稍稍有点虐心的自律,喜欢上了改变后的那种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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