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发表了《司法腐败进行时》,因是正在重审后的二审上诉过程中,我代理过的案件,不便说得太详实,不点名不道姓,讲讲现象而已。我从做律师第一天起,只追求案件的正公审理判决,从来不会答应当事人勾兑,谋取不当利益,也不赞成煽情,利用社会舆论绑架司法审判。这起司法腐败案件确定已经使我实在忍无可忍,不向社会披露,就是对腐败的纵容,也失去了我做人的起码良知。
在愤慨同时,还有一种现象让我痛心。某些法官错判枉法,并非自己的本意,而是在有权有势的人操控,违心而为,有些法官甚至内心煎熬,痛苦万分。我一直对这样的法官无解。你为什么要为腐败分子背书买单。难道你就为了这份法官工作,为了当上一个庭长、副庭长。
人要知道敬畏,良知、道德底线。还要知道保护自己,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司法腐败案被告发,轻则追究错案责任,重则追究刑事责任。这时曾经指示操控你枉法裁判的腐败分子还会为你做些什么?好点的躲得远远的,坏的落井下石,置你于死地而后快。这时你会感到冤枉,还是咎由自取?如果这样苟且做法官,不做又何妨。坦荡做人,磊落做事,活得舒坦。做不了法官,来和我一起做个受人尊重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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