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受了一个咨询。
一个家庭男主人通过运输挣得了一些小钱,然后开始在外面寻找刺激,找了个小三,后来又逼迫原配离婚,和小三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
如果是仅仅这些的话,他的前妻和前妻子女,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都不会受太大影响。
但是在离婚后,这个男子为了养好小三,借了很多外债。把原来的房子抵押出去,也因为外债引发了很多诉讼。
如果这个男子能处理好自己的一切,那么对原来家庭的影响也是很小的,但是很不幸,男子突发疾病死亡了。
目前他前妻面临的问题是房子被查封,子女被诉讼,一大堆烂事。
女子在咨询的时候,情绪很激动。但是说实话,我们作为律师,见过了太多类似的情况,也激动不起来。虽然说认为这个男的太渣,但是有些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利益也是需要维护的。
只能说,有的人在活着的时候,惹了一堆烂事,死了也不让人清净。
这类人比较可恶吧,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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