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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8日

2018年1月28日

作者: 青色樱桃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1-29 08:42 被阅读0次

    从表面上看,“学生工”满足了在校生的实习需求,完成了学校的教学任务,疏解了企业的用人荒,似乎实现了学校办学、企业经营和地方发展的多赢。但实际上,把实习生等同于廉价劳动力,不仅违背了实习的初衷,更损害了学生的正当权益。而以往的案例也常常让人反思,“校企结合”的背后,是否隐藏着巨大利益链?一份调查显示,一些学校以每人近万元的价格将学生“卖”向市场,并从中牟利,而企业也能以“实习”的名义,以更低的工资使用劳动力。如果学校从教书育人的场所变成“实习套利”的中介,企业也对学生的正当权益视若不见,那么庞大的实习生群体就成为这场“利益合谋”的最大受害者。

    斩断这条灰色链条,需要高悬法律之剑。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强调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但截至目前,我国针对高等院校学生实习的法律法规尚存在缺失,让一些院校钻了空子。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让实习生不再是“学生工”,不仅需要增强源头治理,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细化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更需要形成托底机制让实习生的利益诉求畅通表达。

    实习是面向未来的选择,更是一种应该受到保护的权利。呵护好每一个实习生追寻更好自己的机会,是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全社会的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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