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名词:光敏性。
光敏性,是指由于摄入或在皮肤上外用的化学物质或药物,在个体暴露于日光下时所激发的光敏反应。可以分为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
而光毒性,反应强度与光照时间、强度及光毒性药物的皮肤浓度有关,除去光敏物和避光后消退较快,急性症状后会留下色素沉着,严重病例可能出现水疱或大疱。大多数光毒性药物是由UVA激活,而不是由UVB激活。
有一些常用药物会引发光敏性,下面就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些常用药物。
(1)氟喹诺酮类
这些抗生素的光敏性作用强弱顺序为司帕沙星> 洛美沙星 > 氟罗沙星> 环丙沙星> 依诺沙星> 诺氟沙星> 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和加替沙星在正常的常规使用剂量下不会产生光毒性。
(2)四环素类
因为四环素药物使用后,在皮肤浓度高,所以它们的光毒性在抗生素中最为常见,有金霉素、土霉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多西环素、地美环素(去甲金霉素),其中后两者最容易发生光敏性反应。
(3)抗真菌药物
灰黄霉素有报道和研究证实了能够诱发严重的光毒性反应,甚至引起尿肝卟啉病。接受伏立康唑长期治疗,也会有出现光敏反应的情况,所以使用抗真菌药物时,应尽量避免长期或者强烈的的阳光照射,不然后果会很严重。皮肤会变得惨不忍睹,具体可以参考电影刀锋战士。
(4)磺胺类
比较特殊的是其光毒性由UVB激活,其主要有磺胺嘧啶、对氨基苯酰磺酰胺及磺胺增效剂甲氧苄氨嘧啶这几种会导致光毒性。
(5)NSAIDs
常见的 NSAIDs 都有引起光毒性反应的能力,其中吡罗昔康和酮洛芬最容易诱发,而且诱发条件里个体差异很大,而萘普生则是容易导致假卟啉症的出现。
(6)噻嗪类利尿剂
这类药物诱发的皮肤损害形态多样,我国市场上这类利尿剂常见于复方制剂,如氢氯噻嗪的复方制剂,也有一些中成药制剂中含有,如珍菊降压片、复方罗布麻片、北京降压 0 号等等,而中成药按照我国国情的一贯尿性,是不会在说明书里标注这类注意事项的,因此,为了保护自己不会像阳光下的吸血鬼那样惨不忍睹,还是别选择中药中成药吧。
(7)抗抑郁药物
主要是常见于吩噻嗪类、硫杂蒽类抗精神病药物,其中氯丙嗪最为常见,完全是教科书级的不良反应,诱发剂量为,每日使用剂量大于等于 400 mg。长期使用该药可见光照部位出现灰蓝色素沉着,就像蓝精灵那样,而丙咪嗪可使脸部、胸部、背部出现红斑和皮肤发紫。
(8)维甲酸类(异维 A、维 A 酸等)
这些皮肤科治疗痤疮的利器,也是具有一定光毒性的,口服摄入时,建议与遮光剂一起使用;如果外用时,最好在晚间和睡前使用,治疗期间应避免太阳照射,或者采用遮光措施,比如穿成穆斯林女性那样,对阳光极敏感者则不要使用这类药物。外用维生素类如钙泊三醇也具有光毒性,在治疗期间,也应限制光照。
(9)胺碘酮
从临床经验得知,大约一半的患者使用该药物后会出现色素沉着,所以用药期间,还是避免暴露日照为好。
(10)植物及中药成份
常见局部暴露于呋喃香豆素类植物性物质所诱发,也称为植物日光性皮炎,欧芹或者青柠汁是最常见的诱发物。
而大剂量摄入了一些中药后也可能诱发光毒性但罕见,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含有补骨脂素和异补骨脂素的中药(如补骨脂、前胡、独活、白芷等)及光敏性醌类成份的中药(如贯叶连翘(圣约翰草,和连翘并非同类)、竹黄等)。所以还是不要吃中药为好。
(11)其他常见的光敏性药物
对氨苯甲酸及其酯类、对氨基水杨酸钠、常见 H1RB 抗过敏药物、抗肿瘤药(柔红霉素、甲氨蝶呤、长春新碱、羟基脲、卡巴咪唑、氟尿嘧啶)、磺胺类降糖药等。
光毒性反应的其他表现包括:假卟啉症,表现为皮肤脆弱和表皮下水疱等特征,通常由 NSAID(最常见的是萘普生)、四环素类、伏立康唑或呋塞米造成;因四环素和补骨脂素导致的光照性指甲松动;及因胺碘酮、氯丙嗪、三环抗抑郁药或地尔硫卓导致的石板灰样色素沉着。
光变态反应,注意,这里说的变态,不是我们生活中说的心理变态哦!
光变态反应,这是一种过敏个体接触少量化合物后引起的一种细胞介导免疫应答,大部分也是由 UVA 暴露引发的。常表现为在光照后 24~48 小时,偶见即使停用仍可能呈持续性。
可诱发光变态反应的药物
(1)外用药物
杀菌药物 (如硫氯酚、氯己定、六氯酚)、NSAIDs(如酮洛芬、双氯芬酸)、吩噻嗪类(如外用异丙嗪)。
(2)全身性药物
奎尼丁、灰黄霉素、奎宁、喹诺酮类、磺胺类(氨苯砜与磺胺类有交叉过敏)、酮洛芬、吡罗昔康、塞来昔布。
介绍完这些药物后,再给大家说说该如何治疗
无论是出现光毒性还是光变态反应,都应尽可能停用药物,同时避免日晒或使用防护 UVA 的广谱防晒剂。
大多数光毒性反应可以按日晒伤进行处理--采用冷敷、涂抹润肤剂和口服镇痛药进行对症治疗通常就已足够。而局部麻醉剂可能会引起接触性变态反应,应避免使用。注意,这里是接触性的变态反应,不要理解为接触,性变态反应……
对于光变态反应,可采取在受损区域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这样可减轻瘙痒和炎症反应。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疗程为 2-3 周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
当必须坚持使用相关药物时,应严格避免日晒,可通过缩短用药时间、减少药物剂量以及晚间睡前应用来减少光敏反应的发生。当不可避免接触光照时,可选择针对 UVA、UVB 有广谱作用的防晒霜。同时尽可能不要同时使用多种具有光敏性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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