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首,往事如风,一回首,往事如梦。名人回首,那是传记,凡人回首,还是日记。
写作,充其量算是一个爱好,说的浪漫一点,安放灵魂的所在,说的直白一点:卖弄风骚,哗众取宠,无病呻吟的虚荣场所。至少对我来说,有一点这个感觉。
虽然前前后后写了好久,看的不多,但回首过往,也是经历丰富,断层清晰。每个时间段都有其清晰的烙印。大致分层如下:童年,情书,人间。
提到童年,就少不了那些充满喜感的略显滑稽的童声稚语,现在读来,不禁莞尔。包括那时的启蒙读物,和千篇一律的唐诗宋词,或者“经典名篇”,《静夜思》、《咏鹅》、《锄禾》等等,虽不求甚解,也都滚瓜烂熟,熟到什么程度呢?往往是从头开始背诵,一气呵成,从中间一句开头往下接就卡壳了,只会从头再来。那时的作文,印象很深的就是多少有大人的功劳,因为那时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写作套路都“清白”的可怜,大人给点建议或者思路,就成了亮点,记得有一次描写麦子成熟,父亲给说了一句“麦熟一晌”,让老师好一顿表扬,或许这种表扬也是写作兴趣的启蒙吧。至少从小就作文不错,想必与此有关。
童年的第二阶段就是应试作文。应试作文,无非就是套路,有了金科玉律作为骨架,根据不同文体添枝加叶,屡试不爽,比较有名的就是“老三段”,虽不能写的妙笔生花,但至少能保证考试能拿到高分。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没有阅读基础,不像有很多小伙伴那样从小就饱读诗书,我的童年都在应试教育的泥淖里摸爬滚打,就连书法都被父亲视为不务正业,更别谈看些小说之类的“闲书”,所以那时的“阅读”仅限于课本,有得就有失,所得就是对于需要背诵的文章段落相当熟练,或许这也是语感或者积累的最初阶段吧。
年龄和荷尔蒙推动着进入了第二阶段——情书。想必多数人都有或者被有过这个经历——情书,这个属于青春的注解和印迹。
这时已进入初中,一定程度上逃脱了父母的约束,也能多少看一些武侠或者琼瑶之类的小说,加上电视剧的形象化和理想化,一些侠气伴随着情愫扑面而来,把自己定义为杨过,心中的那个她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小龙女,想入非非,浮想联翩,懵懂无知又燥动不安。加上一些流行歌曲的浸染,一些美妙的词语手到擒来,被应用的得心应手,于是情书就成了发挥才华的舞台。没有俊朗的外表,就靠情书来打动中意的姑娘。
记忆中的第一封情书,执笔之时心如鹿撞,加上担心父母发现,谨小慎微,又因为措辞不当需要修改而屡次撕毁重来,只为了将一腔热血恭敬奉上,耗时数小时终于权当满意,誊抄完毕,如获至宝,藏之书内,待第二天要送出之时,又诚惶诚恐,一者害羞,羞于对心上人启齿,再者羞于被同学撞见,战战兢兢半天之后,某一个课间休息之后,情书不翼而飞,心下大惊,如同贪官家里被盗,难以启齿,结果在午间休息的时候,情书里的一句话: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被一同学恶作剧一般写在黑板,尴尬至极,羞臊难当。但从那时起,开启了情书之路,到高中时,曾经每日一封情书,一篇日记,一篇英语日记,或许这个阶段奠定了文笔流畅的基础。
这时的读书,无非加了为数不多的小说,还有类似《读者》、《青年文摘》之类的杂志,重心还是在课本,没有摆脱教材这个好孩子根据地,却又仅此而已,不求甚解。
经历了大学的放羊阶段进入工作岗位以后,醒来了“在人间”这个环节。时写时不写,没有目标和方向,随心随性。看书也是一时兴起,一个月看十几二十本,大有读万卷书的豪迈,然而现实却迎合了惰性,忽冷忽热,总不长久。
起初看书无非看热闹,看故事,不求甚解,看过之后就忘了,依稀记得故事梗概,甚至有些书名都模糊了或者记混了,大抵如此。
读写结合,虽然读的肤浅,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没有破万卷,但对写作多少有正向促进,写的多了,如庖丁解牛,唯手熟尔。读写相长,读书也逐渐有所侧重,但那时对读书还没有完整的印象。
偶然的机会,参加了一个写作训练营,起初还嗤之以鼻,总以为写作和跑步健身一样,如果想写想练了,何须训练营?全凭自觉。然而,入营以后,受益匪浅,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开始了类似刻意练习的写作,起初是日更,后来刻意的写一些文体,越写越熟练。颇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与之偕来的,读书也有了目的和针对性,这时感觉读书原来有另一种解锁方式。于是开始了读写模式,读书多了,写的多了,加上大家的鼓励和认可,有点飘飘然。
机缘巧合之下,加入文渊初探,对于读写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读什么?怎么读?写什么?怎么写?都被单独拿出来,接受心灵的拷问,至此对于读写,有一种豁然开朗,醍醐灌顶的感觉,读经典,抓源头,自己去琢磨个中滋味,而不是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读一些看似流行的“经典”,《诗经》、《史记》、《经史百家杂钞》这些书被搬上了书架,这些原本一辈子不可能染指的古文,都成了日常,徜徉其中,耳目一新,虽然经历了说文解字阶段的痛彻心扉,但及至熬过之后,蓦然回首,满满的成就感,写作水平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提升,对于古文对于作为源头的原著也有了个人浅显的认知和感悟,对于写作手法也逐渐敏感,赋比兴,风雅颂,写人,写物,说理,都变得有规可循,虽没有登峰造极,至少心中有丘壑,知道了何为好何为差,举手投足间,一些写作技巧,经典词句穿插其中,为文章增色不少,或许这就是一种进步吧。
最可喜的是,对于读书的渴望,包括上学以来,从没有这般强烈和饥渴,恨不得一目十行,阅尽天下书。
在人间,在这个尴尬的年纪,才学会了读书,才知道了什么是经典,貌似不晚。幸甚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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