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6:50,我失恋了。
平凡工作日下午,微博特别关注提示音叮咚一声。我像往常一样划开屏幕,死盯十秒后,连连倒吸几口凉气:全宇宙拿什么都不换我的第一男神本命老公余文乐——
结婚了。
对余文乐的喜欢,俗不可耐地,是从《志明与春娇》系列开始的。荷尔蒙分泌正旺的学生时代,看到阿乐扮演的志明低着头打下!n 55!W!传短讯给春娇,感动得眼泪糊住厚片黑框镜,仿佛自己是手握镶钻电话的春娇,那时候似乎明白了一点:浪漫是那么猝不及防,让你又哭又笑。
2010年,志明春娇系列上映,我十七岁。和余春娇一样,我也有喜欢的张志明了。
读高二的年纪,我不怎么开窍。喜欢的人是个有着健康肤色的开朗男孩儿,戴框镜、寸头,调皮捣蛋偏偏成绩不错。看男生们打篮球,好朋友给班草加油,我的眼神却只肯追随他。放学后的很多个晚上,我丢下如山作业,坐着他的小电动去天桥吹风。看着他熟练地打火点烟,真希望自己兜里有一包绿好彩。
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爱与不爱似乎是头等要事。我和他并肩坐在脏兮兮的天桥阶梯上,吞云吐雾中,喜欢的男孩儿和我聊着他喜欢的女孩儿,我脸上笑着开解,却忍不住连连咳嗽,装作被烟呛到,掩饰心里的不情愿和别扭。
我好不情愿啊,但我又那么贪恋这一刻,混沌烟雾中你扭过头问我冷不冷,哆哆嗦嗦从书包里掏出练习册给我垫着,伸出手拍拍我脑袋,对我咧嘴一笑:“还是你最好啦。”
这所谓「最好」的一刻,屏蔽了周遭世界所有的纷杂人群,是只属于你和我的啊。
那一年开始,世界上多了千千万万余春娇,在心里的隐蔽角落,小火慢炖着对志明们的思念,故事多得讲也讲不完。
张志明才不是完美的恋人。
他幼稚又固执,实在有些以自我为中心。很臭屁,还超级爱搪塞,以此来逃避已存在的问题与责任。他喜欢你不是假的,不老实的念头也不是假的。他不是完美恋人,甚至不是完美暗恋对象。但他身上的瑕疵,却真实地那么细微。
你自我警示八百遍小心小心要小心,还是一个猛子扎进他的格子衬衣里,衬衣上有着你最迷恋的香气。闻着致命的味道,你的警戒烟消云散,抬起头来,他低头从框镜后坏笑着看你:“那你今天就不要生气,留下来陪我嘛。”
我身边几个好姐妹,都同自己的张志明撕扯多年。她们当中有姐姐型选手,母爱泛滥、一退再退,咬牙包容着爱人指数爆表的极端稚气;苦大仇深型选手,则用眼泪来证明存在的一切。哭闹、争执、分开再大哭着和好,活脱脱热播韩剧放映现场。
再多爱恨纠葛,也逃不出对方布下的温柔陷阱,不是吗。
七年过去,电影中的志明春娇修成正果。紫发的春娇眼尾生了细纹,志明终于用破音的求婚歌换来她破涕为笑。《余春娇》里这样唱:“情人磨练到能圆好梦,还未告终,幸福都不敢相信”;也唱“获得一生的欺哄,这恩惠很重,也许要更勇。”
人生的十二分之一时间拿来陪你,楼宇间暧昧互换眼光,深夜巷口羁绊争执,身边伴侣曾经也换了模样,兜转一番,还是与你一起的时光,最曼妙。
生活不比艺术,少有人能把近十年的长路,磨合到婚礼进行曲响起来。琐事将我们分开,淡漠将我们分开,距离将我们分开……争吵的来由愈发莫名,晚餐的食材不够新鲜也能令你夺门而出;你无心的俏皮话也能令我当场崩溃。恋爱习题册来来回回做到烂,也没缘分与你手牵手,到最后。
人沉浸在一段感情中时,常以为它是无可取替的。
后来我也爱过几个人,他们之间看似没有任何共通之处,但相爱的时间里,我一遍又一遍重演着春娇的起起落落。也是后来才明白,或许没有命中注定的张志明先生,他不抽好彩,不穿格子衬衫,没有推框镜的小习惯,但当你决定去爱,你满心都写满了:取了就不能舍。
春娇有个金句:我很努力地想摆脱张志明,却变成了另一个张志明。全世界的余春娇们,心里都住着一段闲人免进的郑重往事,房门密码,只有张志明清楚。
钟情的一对相爱时,无聊的情话堆满聊天记录,来回来去的晚安能讲一小时;分开前翻看,只剩丑态毕露的撕扯。
爱你爱到无路可走,我选择彼此洒脱。擦擦眼泪,卸掉晕开的眼妆,点一支烟,再不回头。
张志明之后,还会再爱的。带着一身他的旧习惯,紧锁那扇门。为他抽的烟,都留在曾经那刻。选择同时终究是放弃,往后的可能性里,我为自己而活。
每一位小小春娇,都还有好长的路。祝福阿乐找到他的王棠云,你最终也会收获某个坚实拥抱,虽然拥抱的署名,不一定是张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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