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两则故事。
一则是发生在1913年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开幕,参众两院八百议员,开明宗义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定薪酬。提案是每年五千元(中央政府各部次长水平),有人当场反对,认为当前国家财政困难,议员要以身作则,应减少至两三千元(大学教授水平)。众议员很感动,于是,投票通过了五千元的方案。于是,他们成了八大胡同的常客。
一则是发生在我们小区的。前段时间,小区的物业撤走了,为什么呢?不挣钱。为什么不挣钱呢?不交物业费的人太多。客观原因有二:一是较早之前小区原是单位建单位管的,改革了很多人“不习惯”交费,二是小区原物业收费标准低,后来提了一次,引起了更多人反感,虽然涨后的物业费也才三毛五一平方。物业走了大家也不急,反正小区又不是我一家,有人还说这种情况居委会会接手的,有人管。再后来(一直到现在),居委会也没出面,小区环境没人管,自然脏乱差。有次,居委会贴公告,说是过几天有检查,明天居委会会派人来统一打扫卫生。有人就在公告的纸上写了意见,大意是(居委会)你先解决好物业的事再说吧。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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