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条民法,我呵呵。
肖相权,听说,不包括背影,呵呵。我在想啊,你是生了一张怎样的惊为天人的脸呢?维权,维吧。在我的概念里,看得起你,才用你的照片呢。
写文章的人都知道,用插图是件很重要的事。什么主题配什么插图,一篇文章下来,总要用上几幅。一天一篇甚至多篇文章,就要大量的插图。对于我这种日更碎碎念的写实的写手,很多的主题就是关于身边的人和事,那么,用身边人的照片,也是家常便饭。
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家人我也能做主吗?不能。他们还真拿出“肖相权”来和我说事。
我的孩子年幼不懂事的时候,我可以做主,拍他们写他们随我便,我的老公从不过问我写文的事,拍他写他骂死他他也不知道,所以,我顺利地写了很多关于家庭题材的文章,很是痛快很是酸爽。
但是后来,孩子们慢慢长大了,涨姿势了,居然开始注意我的公众号文章了,有关她们的主题她们会找我校正内容,若是有用到她们的照片,她们居然对我说起“肖相权”三个字了。
呵呵,真是不够朋友,很没义气。
刚学会拍视频的时候,小女儿思辨拉小提琴的视频经常被我发朋友圈,可是后来,不知道她怎么一下长大了,觉醒了,只要发现我拍她,她就不高兴,有一次,她对我说,妈妈,你不要拍我,我不喜欢被你拍。
这么不友善,我听了很不高兴。我说,为什么不能拍?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朋友需要你配合一下拍个照片什么的,你忍心拒绝吗?
她不说话,就是不让我拍,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拍过她拉小提琴的照片了。她就像个不会拉小提琴的孩子,会拉和不会拉没有区别,因为没有人知道,还有人以为她停学放弃了。
我也很生气。这么不识抬举。我在想,有这么紧张我拍她吗?她到底害怕什么?作为她的母亲,我只想记录她的成长,我会害她吗?她这么不配合,还拿出“肖相权”来给我说事,我想不通。
我知道,百分之百的人都会说,就是有肖相权的问题,就是要尊重本人,必须经本人同意,才可以拍,才可以用他的照片。
好吧。民法都出来了,法大于天,大于一切。但是法不容情,法不容义,我是愿意守这个法,但是我对这种把自己的照片看得小心翼翼的行为表示不屑。
有几个理由。
第一我不会以营利为目的用你的照片。我这种所谓的情怀写手,文章还没变过现,也没指望文章会变现,用你的照片,只为切合主题。
第二我不会用你觉得角度不对或不满意的照片,尽量让你觉得过得去,有什么不妥?大部分时候在展示你的美,你的存在,不好么?
第三配合写文用你的照片,这文章不是黑你的文章,都是让你愉悦又带给大家快乐的事,用你的照片,真人出镜加强真实程度,怎么啦?
第四说真的,看得起你,对你有兴趣才用你的照片,生而为人,你已暴露在太阳底下,见不得人啊?为什么不能给人看见?看见了你怎么啦?你到底是哪里稀罕?
最后我想说,不用你的照片,我照样可以写文章。百度里大把图片,比你好看比你耐看比你有趣比你生动比你省心……现在你想我用你的照片,我还得考虑,要不要用呢!好像你的照片还没那么合我心意。
总之,我的孩子不高兴我用她们的照片之后,我就没用过了。不是怕她们投诉我,我才不怕呢!她们还是我的孩子,但我也不会把她们当朋友了。
不是我的朋友,靠边,我没兴趣鸟。
你知道花儿为什么美丽吗?它从不投诉,从不维权,既然上天让它成为一朵花,它就尽情绽放,它就全方位敞开给人看。
我喜欢。我喜欢我身边的朋友都这样落落大方,我们都是能坦然见人的人。像花儿一样可爱,美丽,动人。
有一天,我们的照片不小心掉落到地上,被人踩到,被淘气的孩子用笔涂画,又怎么样呢?我们的脸在疼吗?需要洗洗吗?那只是一张纸啊。
好吧,我不喜欢“肖相权”这三个字。你也可以不喜欢我这种不喜欢。你极力地去维护你的肖相权,我会和我那些洒脱的朋友,看着你拼命维护,为你鼓掌,为你加油,顺便还吹声响哨。
从不在意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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