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芹纳、吴秋本在《<笠翁对韵>中的出韵现象》中指出,《笠翁对韵》有17例出韵现象。[1](P161~164)郭文的立论存在若干疏漏,笔者特撰文商榷。第一,据笔者考证,《笠翁对韵》共有出韵24例,较郭文的统计多7例。第二,郭文认为《笠翁对韵》的出韵,均发生在邻韵,这个说法有误;其中1例出韵,并不发生在邻韵。第三,《笠翁对韵》尚有错韵1例,郭文未予指出。第四,郭文对《笠翁对韵》出韵原因的探讨,牵强且不全面。笔者不揣浅陋,加以重新梳理,所依据的版本为《李渔全集》(第十八卷)所收《笠翁对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版)。
一、《笠翁对韵》中的出韵
(一)东韵与冬韵相混
1.东韵中混入冬韵的字
“茅店村前,皓月坠林鸡唱韵;板桥路上,青霜锁道马行踪。”(一东·其二)
“踪”,在《广韵·三锺》,为“即容切”,依平水韵,当属二冬韵,却用在一东韵中。
2.冬韵中混入东韵的字
(1)“垂钓客,荷锄翁。仙鹤对神龙。”(二冬·其一)
(2)“凤冠珠闪烁,螭带玉玲珑。”(二冬·其一)
(3)“花萼楼间,仙李盘根调国脉;沉香亭畔,娇杨擅宠起边风。” (二冬·其一)
(4)“内苑佳人,满地风花愁不尽;边关过客,连天烟草憾无穷。” (二冬·其三)
“翁、珑、风、穷”,均在《广韵·一东》,分别为“乌红切”“卢红切”“方戎切”“渠弓切”,依平水韵,当属一东韵,却用在二冬韵中。“沉香亭畔,娇杨擅宠起边风”中的“风”,《李渔全集》校记曰:“疑当作‘烽’”。此说虽无版本可依据,但“边烽”乃古人习语。例如,南朝梁徐悱《白马篇》:“闻有边烽急,飞候至长安。”唐代贾岛《暮过山村》:“初月未终夕,边烽不过秦。”宋代吴泳《鹊桥仙》:“边烽白羽,军符赤籍,弄得不成模样。”烽,属于二冬韵。
(二)支韵与微韵相混
主要是微韵中混入支韵的字
(5)“黄盖能成赤壁捷,陈平善解白登危。”(五微·其一)
(6)“占鸿渐,叶凤飞。虎榜对龙旗。”(五微·其二)
(7)“灞上军营,亚父愤心撞玉斗;长安酒市,谪仙狂兴典银龟。”(五微·其三)
“危”,在《广韵·五支》中,为“鱼为切”;“旗”,在《广韵·七之》,为“渠之切”;“龟”,在《广韵·六脂》,为“居追切”;依平水韵,均当属四支韵,却用在五微韵中。
(三)鱼韵与虞韵相混
1.鱼韵中混入虞韵的字
(8)“羹对饭,柳对榆。短袖对长裾。”(六鱼·其一)
(9)“参虽鲁,回不愚。”(六鱼·其二)
(10)“罗浮对壶峤,水曲对山纡。”(六鱼·其三)
“榆、愚、纡”,均在《广韵·十虞》,分别为“羊朱切”“遇俱切”“忆惧切”,依平水韵,均当属七虞韵,却用在六鱼韵中。
2.虞韵中混入鱼韵的字
(11)“花肥春雨润,竹瘦晚风疏。”(七虞·其一)
(12)“罗对绮,茗对蔬。柏秀对松枯。”(七虞·其二)
(13)“苍头犀角带,绿鬓象牙梳。”(七虞·其二)
(14)“祖饯三杯,老去常斟花下酒;荒田五亩,归来独荷月中锄。” (七虞·其三)
“疏、蔬、梳、锄”,均在《广韵·九鱼》,“疏、蔬、梳”为“所菹切”,“锄”为“士鱼切”,依平水韵,均当属六鱼韵,却用在七虞韵中。
(四)齐韵与支韵相混
主要是齐韵中混入支韵的字
(15)“砗磲对玛瑙,琥珀对玻璃。”(八齐·其二)
“璃”,在《广韵·五支》,为“吕支切”,依平水韵,当属四支韵,却用在八齐韵中。
(五)佳韵与灰韵相混
1.佳韵中混入灰韵的字
(16)“门对户,陌对街。枝叶对根荄。”(九佳·其一)
(17)“陈俎豆,戏堆埋。皎皎对皑皑。”(九佳·其二)
“荄、皑”,均在《广韵·十六咍》,分别为“古哀切”“五来切”,依平水韵,均当属十灰韵,却用在九佳韵中。
2.灰韵中混入佳韵的字
(18)“青龙壶老杖,白燕玉人钗。”(十灰·其一)
“钗”,在《广韵·十三佳》,为“楚佳切”,依平水韵,当属九佳韵,却用在十灰韵中。
(六)寒韵与删韵相混
1.寒韵中混入删韵的字
(19)“至圣不凡,嬉戏六龄陈俎豆;老莱大孝,承欢七秩舞斑斓。”(十四寒·其三)
“斓”,在《广韵·二十八山》,为“力闲切”,依平水韵,当属十五删韵,却用在十四寒韵中。
2.删韵中混入寒韵的字
(20)“裙袅袅,佩珊珊。守塞对当关。”(十五删·其一)
“珊”,在《广韵·二十五寒》,为“苏干切”,依平水韵,当属十四寒韵,却用在十五删韵中。
(七)肴韵与豪韵相混
主要是肴韵中混入豪韵的字
(21)“雉方乳,鹊始巢。猛虎对神獒。”(三肴·其一)
(22)“祭遵甘布被,张禄恋绨袍。”(三肴·其二)
(23)“鲛绡帐,兽锦袍。露叶对风梢。”(三肴·其三)
“獒、袍”,在《广韵·六豪》,分别作“五劳切”“薄褒切”,依平水韵,均当属四豪韵,却用在三肴韵中。
《笠翁对韵》中的出韵,多出现在邻韵之中;只有“璃”当属四支韵,却混入八齐韵,不属于邻韵。
二、《笠翁对韵》中的错韵
《笠翁对韵》中的错韵,仅见1例,即“六鱼·其三”中的“沮”字。
“六鱼·其三”为:“欹对正,密对疏。囊橐对苞苴。罗浮对壶峤,水曲对山纡。骖鹤驾,侍鸾舆。桀溺对长沮。搏虎卞庄子,当熊冯婕妤。南阳高士吟梁父,西蜀才人赋子虚。三径风光,白石黄花供杖履;五湖烟景,青山绿水任樵渔。”
按照《笠翁对韵》的体例,“沮”字这个位置应该用韵,且为平声六鱼韵。但是,“沮”,在《广韵·八语》,属上声,又在《广韵·九御》,属去声;依平水韵,“沮”,当属上声六语韵,或去声六御韵。此不当用“沮”字,“沮”为错韵。
三、《笠翁对韵》出韵现象成因探析
郭文所指《笠翁对韵》出韵现象的成因,归纳起来有四点:一是与曲韵《中原音韵》有关,二是受唐人诗作通韵现象的误导,三是受《声律启蒙》等蒙书的影响,四是作者李渔“未能细查”。
第一点原因,有一定道理。李渔是戏曲行家、曲学大师,无论创作什么体裁的作品,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带有戏曲的痕迹。李渔在编写《笠翁对韵》时,他的戏曲创作经验与体会,特别是韵字的运用,自然会产生关联作用。仅从曲韵《中原音韵》来看,隋唐时期,东韵独用,冬、锺同用,界限分明;《中原音韵》将其合并,称为东锺韵。东韵与冬韵混用,在《笠翁对韵》中有所反映。隋唐诗文中,鱼韵独用,虞、模同用,二者读音不同;在《中原音韵》中,它们已无区别,可以通押。鱼韵与虞韵混用,在《笠翁对韵》中有所反映。《广韵》萧、宵同用,肴独用,豪亦独用;《中原音韵》立萧豪韵部,包括萧、宵、肴、豪四韵。肴韵与豪韵混用,在《笠翁对韵》中有所反映。这些都是李渔编写《笠翁对韵》时受曲韵影响的例证。
第二点原因,理由不充分。我们知道,近体诗必须一韵到底,原则上不可以通韵。据王力考察,唐人近体诗一般不通韵,用通韵者为少数。例如李商隐,往往东、冬通用,萧、肴通用。李商隐是有意识押通韵,不是误出韵。[2](P136)因此说,《笠翁对韵》受唐人诗作通韵现象的误导,理由不充分。
第三点原因则不成立。《声律启蒙》的确有数处出韵现象,郭文已指出,兹不赘述。但是,《声律启蒙》的出韵用字,与《笠翁对韵》并不相同。因此,两者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郭文所谈第二点与第三点原因,均显得牵强。唐人诗作中的通韵、《声律启蒙》的出韵,不一定误导、影响《笠翁对韵》,使之出韵,即由前两者不能必然推出《笠翁对韵》一定出韵,彼此不存在必然性因果关系。郭文将其视为必然性因果关系,陷入逻辑误区。因果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就其本质而言,分两种情况,即必然性因果关系与或然性因果关系。唐人诗作中的通韵、《声律启蒙》的出韵,与《笠翁对韵》的出韵,只是或然性因果关系,不具备必然性,即由前两者不能必然地推出后者。郭文视或然性因果为必然性因果,混淆了彼此的关系,推理缺乏逻辑性,陷入虚假因果论的泥淖。再者,唐人诗作中的通韵,并非普遍现象,影响非常有限。
第四点说《笠翁对韵》的出韵,是由于作者李渔“未能细查”,此观点也不能成立。《笠翁对韵》是本小书,有对文90则,每则对文78字,原书正文仅7020字。在这样短的篇幅中,存在几处小的瑕疵,可以理解。但全书存在17例(其实是24例)出韵,仅用失查来解释,难以说得通。李渔编有《笠翁诗韵》《笠翁词韵》,对诗词用韵十分娴熟。《笠翁对韵》中的所谓出韵用字,在《笠翁诗韵》中,均归属在古已公认的韵部,并不误。这也间接证明“未能细查”说站不住脚。
对《笠翁对韵》出韵现象的合理解释应该是:
其一,李渔是在有意识地选择邻韵通押。在对文中,以一个韵部用字为主,若没有合适的韵字,则选用邻韵的用字,以求文意的准确表达,不至于因韵害义。据此说,李渔出韵有因,是有意为之,而不是失查。李渔之所以选择邻韵通押,说明东韵与冬韵、支韵与微韵、鱼韵与虞韵、佳韵与灰韵、寒韵与删韵、肴韵与豪韵等几个韵部,从当时的实际读音看,已经没有差别,可以视为同一韵部。李渔在编写《笠翁诗韵》、特别是《笠翁词韵》的时候,已经注意到当时的语音实际,在韵部划分上别有系统。李渔能够根据古今语音的变化,不泥古音,而从今音,以求音韵和谐悦耳。这种做法在《笠翁对韵》中也得到贯彻,可见他的主张是一贯的。
其二,《笠翁对韵》不是近体诗,它是用韵语形式写成的蒙学读物,不能完全用近体诗的用韵来要求它。即使是近体诗,首句也可以用邻韵。邻韵通押,古已有之。据王力考察,盛唐以前,首句用邻韵的甚少,中晚唐渐多,成为一种风气。宋诗首句用邻韵似乎是有意的,几乎可说是一种时髦,越来越多。[3](P53)从王力所统计的首句入韵情况看,有东、冬同用,支、微同用,鱼、虞同用,齐、支同用,佳、灰同用,删、寒同用,萧、豪同用等,这些在《笠翁对韵》中大多有用例。《笠翁对韵》的所谓“出韵”,除1例非邻韵外,其它均为邻韵,反映了李渔所处时代的实际语音状况。对书中非本韵部的字,在教学中只需交待清楚,在蒙童具体作诗时,将其用在首句即可。
其三,《笠翁对韵》是声律启蒙读物,目的是通过韵语的形式教童蒙掌握平仄、对仗,学习吟诗作对(从前叫做属对)。张志公说:“属对是一种实际的语音、语汇的训练和语法训练,同时包含修辞训练和逻辑训练的因素。”[4](P88)用韵与语音有关,但《笠翁对韵》语音训练的关注点是正音和辨别平上去入四声,不在用韵。因此,出韵算不得大毛病。
附带说个问题,有的学者因为《笠翁对韵》在对仗、用典、用韵方面存在一些失误,就否定它是李渔写的,而是托名之作。如《笠翁对韵》的对仗中有用同义词或近义词相对的,犯了忌讳,像“二冬·其三”中的“意懒对心慵”“浪蝶对狂蜂”等;又如“一先·其一”中的“山涛骑马”句,将山简(山涛之子)的事误为山涛。《笠翁对韵》还存在一些出韵现象。首先,关于对仗中有用同义词或近义词两两相对的“问题”。在一组对句中,出句和对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称为合掌,是诗家大忌。但是,《笠翁对韵》是教蒙童对对子的蒙学读物,对对子就没有那么严格,因为对对子有时为了能对得工整好看,允许合掌的存在。再如,关于出韵的现象。《笠翁对韵》是依照平水韵编排的,平水韵用于诗韵是不允许出韵的。但是,《笠翁对韵》中的出韵现象,多为邻韵,这些“出”的韵,因为是邻韵,用于诗的首句是可以的。所以,“出韵”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从另一个角度看,仅仅根据书中存在的某些错误,就否定它的作者,这个思维逻辑经不起推敲;尽管李渔是著名的学者和戏曲家,他的著作也不可能完美无缺;而且也没有任何文献能够证明李渔不是《笠翁对韵》的作者。一个人一辈子能写几篇好文章,能写一两本流传后世的著作,就很不错了,何况李渔的《笠翁十种曲》《闲情偶寄》已经堪称不朽,我们就不必苛求他的其它著作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了。
《笠翁对韵》是在李渔去世后刊刻的。米东居士的序作于道光己酉年,即公元1849年,故此书当刊于本年或其后。为什么李渔生前此书没有问世,我们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因大概有:一,它是李渔的不经意之作,不成熟,尚需加工;二,它是李渔匆忙之间操作的“急就章”,没有仔细打磨,还很粗糙;三,李渔去世时,此书还没有完稿;四,与它之前的《训蒙骈句》《声律启蒙》相比,体例因循,没有创新,不值得示人。以上四点原因,只是猜测,没有文献根据,但也不是随意妄想,当有一定道理。这些可能是书中存在舛误的原因。另外,《笠翁对韵》在传抄、印刷过程中,也会误写、误植,也会被随意改动,都可能带来错误。这样说并不是为尊者讳,而是可能存在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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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郭芹纳,吴秋本.《笠翁对韵》中的出韵现象[J].中国训诂学
报,2009,(1).
[2]王力.诗词格律概要 诗词格律十讲(修订第3版)[M].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
[3]王力.汉语诗律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
[4]张志公.传统语文教育教材论[M].北京:中华书局,2013.
(韩建立 吉林长春 吉林大学文学院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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