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在看王小波后知道的,傅雷貌似也推荐过 时隔一年才看的这本书
无不是开头的 被开头所吸引,佩服译者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出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想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她对我说
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了告诉你,对我来说
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3个小时的手机,眼睛都开始出现花影
晚上要找这个电影看下
感觉小说的心理描写 爱情与性
兴许是看的太快把,很多内容都没进行自省,反思
人物刻写的很形象生动,大哥的懒惰,母爱,二哥的胆小,一个贫困之家的刻写
那个年代白人的身份是高贵的,相对那时的中国来说
家庭的落寞,小女孩决定出去援交,他与她的交易也就促成了
小说中刻写他们的结合真实生动,翻译的也很到位
究竟是由性成为的爱,还是?
由于小女孩家庭的因素,他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和慰藉,兴许是经久未得到的父爱把
2种阶级的视觉冲击感强烈,形成的对比
白人的优越感,对于富贵之家的他的胆小,世俗的眼光,与供给他物质的家庭
小女孩家庭的描写,大哥的反派,是母亲的纵容,正如书中所写 孩子只是叫大哥 2个小的也只是针对2哥和她
幼年丧父,母亲将所有的寄托都依存在大哥身上,对他的纵容与溺爱,也写出了母爱的伟大 无私
2哥虽然正常,却又胆小,文字中的刻写无不与当代人物形成映射
许多人都可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小女孩是幸福的,在接受第一次洗礼后,男人兴许是在第一次见她就已经喜欢上了她
女孩也由之前的交易到后期男人无微不至的照顾逐渐爱上他
男人应该也是有冲破当时陈旧观念的想法,只是小女孩家人态度 给予不了足够的安全感
到最后的电话 说他依然爱他,他根本不能呢个不爱他,他说他爱他将一直爱到死
书中的 18岁 25岁 到 18岁 到17岁 到15岁半
几个时间段的刻写 与男人重逢 离别 初见
人生只若初见
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也不曾写作
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
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人一生可以做4000次爱,真正的爱只有一次
多少人是因为性连接在一起,爱又究竟是什么
我还不懂,但读完这本书 无不存在一个道理
首先你要有钱,你才有资格...
为毛看到妹子胸 会晕啊 我擦 头晕目眩 感觉金星在闪
书还是看的太快了 没有真正体会到作者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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