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背景技术
中国专利,在背景技术部门,我们总是要讲现有技术有什么问题和不足,再提出我是如何改进的。
基于这样的逻辑,我们总是尽量说明技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最好是现有技术有多个问题,都被我这个高明的发明给一一克服掉了。
而美国专利,对于现有技术的描述,不要太过于详细,原因有:
1.如果背景技术讲的太多,提供的背景技术说明你都非常的清楚,后面面想隐藏什么则是很难的;
2.凡是在文件中提到的事情,后续诉讼中,很可能被当做侵权证件,或者被告用来攻击你的子弹;
3.讲的多了,还可能给竞争对手以启示,由此形成对方的技术路线图;
4.美国专利有信息公开的义务,即申请文件同时还必须提供一个关于背景技术的专利清单,不得隐瞒;
至于这些技术,审查员没有看到它是如何影响到本申请的,或者,审查员没看到这里的重要信息,是审查员的事情,责任不在发明人。
但是,如果发明人,申请时没有提供,则是自己是有责任的;
因此,美国申请中,对于背景技术:
1.没有把握的事情就不要讲;
2.尽量简单笼统的交代一下,不批评现有技术;
3.背景技术文献清单尽可能的多提供,一方面可以规避责任,同时还可以加快审查;
在此,特别说明一下:
美国专利背景技术,其目的在于给审查员讲一个故事,说明本申请的优势,说服审查员给予专利权。
关于律师费用
我们印象中,美国的律师费,是按照小时计费的,好贵!
我们直觉是,国内都写好,翻译好的案子,他们不就提交一下吗?拼什么这么贵?
美国律师给开出的时间,靠谱吗?真的用了那么多的时间?
与美国律师沟通中发现:
按小时计费,不过,他们一般都不敢开多,开的时间比实际要少,因为多了大部分客户会不接受;
他们对于经过自己提交的案件,后续是要负责人的。
第一个美国的信誉文化;
第二,就是美国的专利,申请费很贵,后续是用来“打仗的”,必须经得起市场的挑战,如果有问题,代理人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第三,美国代理人,基本都是律所,平时要参与诉讼和做侵权分析的,知道有漏洞的专利,后续责任是很大的;诉讼中,申请过程中,所有的资料都是要调出来看的。
他们自己经常在别人的审查文件中漏洞,因此,深知,自己的不严谨,随意,后续会成为什么样的攻击靶子。
所以,他们并不是简单的做作流程工作。
关于审查员和代理人关系
在美国代理人大多数同时也是有律师执业证,他们是经历过很多诉讼,无效,侵权分析是主业,所有经验也非常的丰富;
而美国的审查员,基本就是理工背景的技术人员,在专利商标局经过简单的法务培训,就去审查案件。
因此,他们大多数对于与是律师的代理人会谦让几分,律师的话,他们经常也会愿意听,交流也比较主动。
这样的环境中,代理人去维护发明人的利益比较容易。
而在中国,
审查员代表“官方”;同时,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行业,新审查员很多;
代理人,由于我们国家的专利事业发展太快,每年都有大量的新手进入代理行业;
关键还在于,代理人和审查员“不对等”的关系,代理人为了能授权,很多时候就不能坚守发明人的利益,轻易的作出让步。
代理人为发明人争取权利,还有被审查员在“烦”的情况下,直接给拒了。
为了保险起见,很多时候,还是舍车保帅吧。
美国高校的专利
美国大学的专利,发明人更在谈判中比较灵活,也能接受刚开始许可费比较低的情况。
这样使得小型的科技公司也可以买得起美国大学的专利。
购买到这些专利后,发明人和企业,风险共担,后期的利益共同分成。
发明人后续有可能技术入股,也可能持续获得收益;
因为灵活的谈判策略,使得美国的高校的专利容易转移转化。
另外美国高校的专利,有的专利许可收入非常高,
往往是“一个专利的许可收入,就可以养活一个大学。”
正式因为回报率如此之高,美国高校的发明人以及高校最比较有商业前景的专利技术就会非常的重视,前期的投入也会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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