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兵主要负责的工作是社会关系引入、大学生学生团队的建设。按照之前的承诺,赵兵承诺过两次辞职,第一次是2015年5月1日,第二次是2015年10月1日,都没有履行承诺。
李平针对赵兵的承诺给予了降低股份的处罚。赵兵的股份由10%,降到5.3%。
进入到2016年10月份,他们的压力越来越大,账面剩余资金不多,李平提出了分别由梁军、赵兵两个工作的股东每月补贴5000元现金到公司账户,以弥补公司的资金不足以及店面亏损。
赵兵在2015年10月7日提出了自己的退出方案,具体如下: 各位,关于昨天提及的退出处理方案及补贴,黄谦接受大家提出的退出股份折价计算方案,这个项目前前后后黄谦总共投入12万,经过两次“退出”按照目前5万折算股份,也就是“退出”后占股份5.376%,而折掉的7万(相当于股份已折掉58.33%)这部分黄谦认为应该算是退出惩罚或补偿公司。如果算作补偿公司,相当于在黄谦加入的10个月里,平均每月补偿公司7000元。
同时这次退出,有别上次,黄谦认为这次只是退出经营管理委员会而保留股东会,即是日常经营管理的退出,也就是说黄谦没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只有建言献策的权利,当然在处理好目前工作的前提下,黄谦会积极参与,但这种参与不是日常经营管理要求的责任或义务!而同时保留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份额行使股东权利。
黄谦认为这次大家提出的补贴不符合之前约定和也不在股东的义务范畴。另外,现在除应付目前家里的日常开支和黄谦的供房及岳母的租房负担外,黄谦还要在年底前凑13.5万的公寓装修款,有心无力,希望大家理解。
另,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全职和非全职的付出,一直是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间的潜在矛盾,建议在公司经营管理的范围内尽快解决!谢谢![握手][握手][握手]这次大家选择,达不成一致就按第一条处理。
由于赵兵反应强烈,这个补贴方案没有实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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