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记忆里,上山摘果下水摸鱼都是寻常。几个小伙伴自发组成一支小小探险队,一路高歌猛进走进自然的怀抱中去。直到夕阳西下,在大人们的呼唤声中缓缓归来。虽然少不了要挨一顿臭骂,但丝毫不影响下一次的计划。
有时候也会跟着大人们,春天去田里翻土,偶尔翻到活蹦乱跳的蚯蚓可以抓起来带回家去喂鸡;秋天则是割稻子,捡起遗落的稻穗,把谷子扔在火堆边上,很快就能爆开一粒雪白的米花。田间总是矗立着一只稻草人,小时候觉得这也太蠢了。殊不知迎风翻飞的塑料袋,正是它在守护这方土地。村庄是人与自然的交汇地,这里的四季一眼分明。
作者说村庄是一蓬草,自由散漫又垂垂老矣。这是曾经的祖祖辈辈都不会离开生活的黄土地,现在的人却好像不会永远地停留在一个地方。长大了就要离开,也许是嫌弃它老了,也许要去见识另外一番天地。但其实,心底会永远留着对它的依恋。
城市里虽然满是高楼大厦,却难以看见一座山;这里树好像不会落叶,一年四季总有绿叶。四季在这里被不断地模糊,除了冷暖好像并无差别。于是开始怀念起来,怀念那些自然赠与的真正的春夏秋冬。
读《朝向一朵花的盛开》的时候是有惊喜的,字里行间一幅幅生动又活泼的自然图景会一下子跃入眼帘。
描写三月时:“越往三月的深处去,所有的村庄和植物都像潮水一样暴涨起来。”可不是嘛,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是生命力最旺盛的时节。描写冬天时:“冬天的太阳如果升起来,真是叮叮当当的响。”这句话一下子就把冬天晒太阳时热闹的场景拉到你的面前。
文字是有这样的力量。《朝向一朵花的盛开》作者陈应松,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午系,是湖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文学院院长,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曾获鲁迅文学奖、中国小说学会大奖、人民文学奖、十月文学奖等诸多奖项。
作者形容自己的文字散发着浓郁的野草味气息,文字中藏着晶晶闪动的河流和湖泊。这些自然的力量,让我们由外而内,慢慢聚焦内心的世界。书中也有很多篇幅写的是作者对生命、对心灵的思考。从自然的景物中,可以看到生命的纯真色彩;在旅途中,学会把心安顿好。从孤独到热爱,从自由到探索,一路向暖一路向真。
世界变化的越快,人也越来越心浮气躁。快到我们没时间欣赏沿途的风景,快到我们来不及听一朵花盛开的声音。但是不管我们走的有多快有多远,灵魂深处总会涌出一股力量抚慰身上的风尘。这股生生不息的力量究竟源于何处呢?
“在喧嚣中静待花开,于平凡中照见灵魂。”要去听一听,那些盛开了一千年或者更久更久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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