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训诫——「不要评断人」(《马太福音》第7章,第1节)——就是要人放下思维里的批判活动。对错、美丑与善恶都是经常出现的想法,然而判罪就不同了。我们可以为现象和行为下判断,但是不能用这种方式去定别人的罪,因为这就逾越了思想的权限。由于我们只能以现象界经验作为判断基础,所以,并不真的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换言之,对别人的任何负面评判或责难都是无法真正成立的。如果你了解个中的道理,就能领悟「不要评断人」的深义是什么。人是没有能力定他人之最的。人声称自己的判决是在伸张正义与真理,其实他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因此我们宁可对邻人说:「你表现得像个疯子」,也不能说:「你是疯子」,否则很可能逃不了地狱的火焰(参照《马太福音》第5章,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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