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日,与单位同事在一块聊天,在谈到现在的人利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挣快钱的事。尤其是近两年的直播类节目更是火爆得很。
“快手”平台上,网红出得更是多。有些人歌唱得还可以,口才又好。得到别人的关注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粉丝也多。据说一个晚上两三个小时,能挣上四五万块钱是极其轻松的。
有的歌星和演员还蹭网红的热度。有些在网络上卖东西的电商也和网红们合作。目的是让自己的东西多卖。
这是个比拼的年代,是个极其浮躁与不安的年代。是个追求速度与效益的时代。是个追逐金钱物质大于精神灵魂的时代。所以诞生出这样的新生事物也不足为怪。
网络时代,只要你有能力,有胆识,就能够依靠互联网的力量为自己敛钱。并且非常快。
不必眼热眼红那些靠互联网直播而挣快钱大钱的大咖们。
或许,我们有一些人看不惯,看不明白,尤其是七零后,六零后的人。对这些网红的挣钱手段鄙视,不以为然。
但,这是事实存在的。
我们感叹他们的挣钱方式,价值观,人生观。可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认为这是在尝试,工作,在体验自己的人生。能抓住机遇的,不能让幸运之神从身边溜走。
是啊,挣钱的行业与门路有千百条道。只要不违法、守德、不损人利己,都可以。
问题的关键在于:指引这个社会,尤其是年青的一代人。不能让他们树立快速追求金钱物质的最大化而放弃了一步一个脚印,稳健前行的步伐。精神的追求与灵魂的富足,快乐而有趣的生命才是最终值得拥有与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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