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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尚氏学》- 恒 夫妻恒久之道

《周易尚氏学》- 恒 夫妻恒久之道

作者: Ballpenww | 来源:发表于2024-03-19 15:48 被阅读0次

    雷风恒: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男求女,得婚姻之正,夫妻之道即立。长男在前,长女在后,夫唱妇随,终身以之,故授之以恒,恒常也,久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
    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风同声相应,可常久也,立而易方,则不恒矣。故此卦六爻皆应,而爻辞皆不取。论语有勇知方。方,義也。立不易方:蹈义而行,无或违也。

    初六: 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宜静不宜动,已违恒久之意; 凶之故在初六求与九四交也。)

    九二:悔亡(悔 消亡,消失)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前遇三四群阳为敌,难进;下临初六,居中故能久中,中正自首,亦无悔矣。且恒之意久也,故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承乘皆阳,宜静不宜动,倘亟于应上,则四或害之,羞吝生矣故贞吝也。又三居巽上,下橈,进退不定,亦不恒之一因也)

    九四:田无禽 (震为田猎,禽获也;下应初,为二三所阻,故无禽;按四前临重阴,利往。但卦以恒久贞定为义,故不取利往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乾为久,九四不当位,故久非其位)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乾为德,二五为夫妇,六五下临重阳,正应在九二,通利极矣。阴得阳应,终身顺承,故贞妇人吉;九二为夫,前临重阳遇敌,若应五二从妇,横遭灾难,故曰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阳得阴应,本不足贵,况应之而犯灾难乎,故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上居动之极,故曰振恒。卦宜贞静恒久为义,故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爻至上则穷,不宜动;大指三,三应上为四所阻,故大无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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