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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府主义的思维模式 ——读《史蒂夫·乔布斯传》之三

无政府主义的思维模式 ——读《史蒂夫·乔布斯传》之三

作者: 秋蚂蚱 | 来源:发表于2016-10-31 00:01 被阅读44次

早在高中期间,乔布斯就开始抽大麻,为此,他和一向溺爱他的父亲大吵过。即使是后来,他依然对此类致幻剂持赞扬态度。“我当时身处一个神奇的时代,”乔布斯回忆说,“提升我们觉悟的是禅宗,还有迷幻药。使用迷幻药是一种意义非凡的经历,也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迷幻药让你看到硬币的另一面,当药效褪去之后你就记不清楚了,但你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它让我更清楚什么是重要的——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应该尽我所能,将此生放回到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

我被乔布斯这番“大言不惭”深深吸引。我当然不会告诉你们我在年轻时的一次旅行中曾经抽过大麻。十多年前溜达在“大麻之都”的金斯顿,这个牙买加首都的空气中到处弥散大麻卷烟的味道。我记得一支大麻的价格远比一支万宝路还便宜。那时抽大麻仍不合法(2014年合法),但几乎都没事。我曾问过一个扎着脏辫的塔法里教徒,你吸的是毒品吗?他咧嘴:“不,金先生(所有牙买加人对在牙不认识的华人的统称),这是宗教。”我再问,你用可卡因吗?他表情严肃起来:不,金先生,那是你们有钱人(在牙买加人眼里,华人和住在蓝山半山腰的高等黑人一样是有钱人)用的。我们只想快乐地活着,我们不找死!朋友告诉我,去年(2000年)9月,在牙买加的全国大会上,一位拉斯塔法里教派发言人曾就使用大麻是否为刑事行为的议题这样说:大麻对于本教正如面包和酒对于基督教一样,通过消耗烟草达到与上帝的连接,这是神圣的认知,或者是通过由烟草导致的个人冥想所传输的见识。若没有反省和内心的搜索,烟草在盛典中的力量就毫无意义,也不存在魔力,不存在信念的飞跃。每一个仪式中的抽烟行为必须使信徒变得更有见识,从而更有力量、更接近上帝。此外,还有另一个要素,即利用大团结对抗社会的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麻的非法行为是它力量的一部分,它代表着对权威的挑战,并且通过当代社会狭窄的功利主义和道德主义进行价值传递。

可惜Bob Marley死得太早,要是这段话从这个雷鬼音乐的首领嘴里唱出来,该有多带劲啊!

我曾思索过大麻这类软毒品的合法对社会到底是益大于弊还是相反,就像对色情业的合法的思索一样。香烟也是软毒品的一种,人们为什么独厚此而薄大麻等彼呢?我揣度,无非利益罢了。前者是利润空间极大、税收极其可观的产业,而后者是谁有块空地都可以收获的廉价品。人类痼习有很多种,对软毒品的需求是其中之一(不管我们羞于坦白与否,情欲是另一大种)。美国人理查德·克莱恩在《香烟》一书中说:“香烟不仅是一种让欲望持续的工具,也是将欲望杀死的工具;它制造白日梦就是为了将它破灭。它让人享受一刻满足梦想的快乐,然后将梦想打断,并如期地将你的梦想连根拔起。在这方面,香烟不像别的毒品,比如海洛因,逻辑上这些毒品的麻醉作用所产生的快感将无线延伸,直接带来死亡。吸烟者自觉地、甚至是渴望着在吸烟时把现实忘记,享受片刻愿望实现的快乐,然后将这一切遗忘。香烟的毒性进入身体,暂时的遗忘仿佛时光倒流。正因为这段回到过去的旅程如此短暂,才使得人感到它格外的珍贵。香烟鼓舞人心的作用还在于,当吸烟者从短暂的现实之外的梦想中回过神来,他对现实的认识也得到了提高。”我想,每一个站在被告席的瘾君子都会满意于这段香烟辩词的。把这段话和前文乔布斯对迷幻药的赞美对照看,我没有理由认为后者的“死不忏悔”不是基于诚实。

历史和现实都在表明一个事实:毒品自由流通时是遵循供求规律的。在《搜寻忘却的记忆:全球毒品500年》一书中,作者理查德·达文波特-海因斯写下如下绪言:“这本书是一部历史书,不是一场当代辩论集。但是,它汇集与禁毒主义者的许多认识相左的证据。它表明,毒品本身并没有驱使瘾者犯罪,而是对毒品的需要令他们犯罪;并不是毒品的供应使一个吸毒者变成罪犯,而是供应的不合法性;对吸毒者强制戒毒和惩罚性治疗通常效果不佳。毒贩不讨厌法律的施行所带来的风险,而且始终都不讨厌,因为高风险总是带来高回报。对毒品交易的制裁或许用意是好的,或许会取得一时或局部的成功。但总体来说,这些法律的主要作用却是刺激交易。禁毒造成一种不可抗拒的有利机会,促使商人愿意参与非法生意。禁毒是理想主义者的政策,他们无法理解使用毒品常常折射出人类其他的理想:人的完美型、渴望完美时刻、来自忘却的平静。”

我不是瘾君子,只是每日抽几支烟。写下这些时甚至都有这几支烟都戒掉的念头——我肯定当不了总统(如年轻时“大麻党”成员奥巴马),也成不了元帅(如抽大烟的朱德),更不会是乔布斯。我甚至认为毒品是天才的专享,一个穷人最好的、也是最廉价的“毒品”是书籍。

回到乔布斯。如果说一个天才可以改变一个时代的话,首先恐怕要这个时代有包容这个浑身都可能冒着混蛋泡泡的天才的海量。事实上,乔布斯就是这样的“混蛋”,他生逢其时。

电脑是什么?现在人普遍都认为它就是一种工具,具有为人所用的本质。然而,在上个世纪60年代,在很多反主流文化的人眼里,电脑被看作是集权控制的化身,是奥威尔似的专制统治工具。直到60年代末期,各种文化潮流在旧金山和硅谷交汇,尤其是嬉皮士信仰流行于资深玩家、电话飞客、电子朋克以及纯粹极客——其中很多是不愿遵照惠普模式行事的工程师和他们家传的不合群的孩子们。这些亚文化群的黑客们为了把计算机为官僚机构的统治工具变成作为个人表达与自由解放象征,开始“向人民传输计算机的力量”。免费和分享,成了黑客伦理。

正是那些来自湾区的沉溺于摇滚乐和毒品的叛逆反主流文化分子,最终创建了个人电脑产业。对此,U2主唱波诺有过精彩总结:“那些开创了21世纪的人,都像史蒂夫一样,他们是来自西海岸、吸着大麻、穿着凉鞋的嬉皮士,他们会从不同角度去看问题。而东海岸、英格兰、德国以及日本的等级制度不鼓励这种与众不同的思考方式。60年代孕育的这样一 种无政府主义的思维模式,恰恰有助于人类对一个尚不存在的世界展开想象。”

“我祖父是个阶段性的好色之徒和浪荡公子。”——爱因斯坦之长孙这样评价道。

秋蚂蚱

201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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