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为了养家糊口去摆摊,算不算丢人?#2002年我在深圳市上步南路一家小饭店屋檐下卖报纸,这家饭店地处十字路口,但店内地势比外面马路低了近两尺。饭店与马路之间有一段壕沟距离,我人站在壕内,用两个尼龙编织袋铺在马路边,报纸、杂志堆积于上,过往行人买报纸需要弓下腰。一般情况是,我老婆负责收钱找零,我负责快速找出客人要的报纸或杂志,快速抬起胳膊把报纸递给客人,不要去看客人是谁,更看不到客人的脸,最多是从鞋子、裤子和声音上去分辨客人是男是女。
这些对于我们夫妻来说均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那时欠债7万多,两小孩寄养在我老家乡下。
而最为重要的是,也最为悲惨的是,我们夫妻不担心每天收入微薄,每天起早贪黑的辛苦,而是害怕惊恐突然眼前齐刷刷10多双皮鞋,一字排开整齐站立报摊前。
一般此时,我们夫妻俩内心陡然拔凉拔凉的,不吵不闹,静静地呆立,木然看着一众男女把报纸杂志收走。然后,饭店老板娘就会跑出来,扶着我老婆,等那批走后就喃喃说,你们边做生意边望着点,远远看见他们来了,就赶快把东西收到我店里来。
那些年,我一个“改制下岗”的大学生,这段穷困潦倒的地摊岁月,尽管刻苦铭心,记忆犹新,但从来不曾感到丟人现眼——生存都艰难,那还有什么尊严可顾忌?
而当我夫妻俩告别地摊生活后,世上再没有任何困难可以打败我们!
从此之后,“皮厚”这个名字更顽强地活在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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