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又发生盗窃案?”
“对,烦死人了!”
“这是这个月的第几起?”
“多到我都记不清了!每次碰到这种盗窃案,就得立刻赶到现场,收集证据。可是现在小偷没那么笨,现场根本找不到指纹、脚印。然后要找目击证人,可如果已经偷成功,哪会让人发现?”
“而且现在的人都怕麻烦,如果他说他看见什么,还要来警局做笔录,破了案他又没好处,何必自找麻烦呢?”
“是啊,就算有点证据,有目击证人,还要循线去抓。就算抓到,小偷也判不了多久。等于用大钓竿钓小鱼,既浪费时间又不划算。”
“等一下,你说钓小鱼?”
“怎么?有什么不对?”
“不是不对,是太对。大鱼是用钓的,小鱼呢?”
“小鱼?我不知道你是说……”
“小鱼是用捞的,用网捞。”
“所以呢?”
“我问你,小偷东西到手后,他要干吗?”
“把赃物卖掉换钱啊!”
“对,他要销赃。所以我们要从终端下手。”
“你是说追收赃客,这个本来就在做。但是收赃客不跟我们合作……”
“不是,我们自己来做收赃客,让小偷跟我们接头,让他自己来找我们。”
“就是说,我们张开一个收赃渔网,小偷就会像鱼一样游进来。我们坐着等他们自投罗网吗?”
“对!”
“真是好主意,但小偷有这么笨吗?”
“当然,他不笨干吗做小偷?难道来当警察?”
1993年6月1日,英国警方发起代号“大黄蜂”的行动,以不同名义在报纸上登广告,专收二手电子产品、二手珠宝,并且注明“不会过问货品来源”。
果然,广告一登出,立刻吸引许多卖家上门,其中当然有一堆急着销赃的小偷。
这次行动不只让警方抓获许多窃贼,还追回二十七万英镑的赃物。是的,欺骗善良的人,委实可恶。欺骗犯罪的人,大快人心。魔如果高一丈,那道得要高十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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