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有权利接受社会规训
亦有权利随心不产生价值
亦有权利追逐名利
亦有权利实现自我
皆有选择之权
是否非要指出高下之分
衡量的尺子又是什么
社会贡献之价值
自我的幸福感
还是对他人的意义?
本文标题: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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