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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第十一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作者: 联播快讯 | 来源:发表于2021-09-21 11:36 被阅读0次

    第十一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

    暨“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建设海南成为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服务自贸港的国际仲裁中心”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2021年9月17日,第十一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暨“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建设海南成为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服务自贸港的国际仲裁中心”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学研究所召开。本次研讨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海南国际仲裁院共同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旨在探讨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的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路径和方法等理论与实务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来自最高院、司法部、仲裁机构、科研机构、高校、央企、律所等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

    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刘敬东主持开幕式,介绍了此次仲裁圆桌会议召开的背景与目的。他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举办本次研讨会,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与海南国际仲裁院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学术会议,意义重大。会后将会把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形成报告上报中央,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致开幕词时指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适应新形势下,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是引领我们国家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需要国际化、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相配套。本次研讨议题价值非常大,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期待本次会议能产生对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及国家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成果。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在线上致开幕词,从国家战略、地域、行政支持、海南法治环境、仲裁机构建设、人才培养等十一个方面分析了海南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优势。他指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自由贸易港是国家对外开放最高形态,必须有配套的最高层次法治环境。在法治环境里面,纠纷解决机制是重要组成部分,而商事仲裁是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支主力军。加强优化海南商事仲裁制度,把海南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服务自贸港的国际仲裁中心,是贯彻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要求和国际做法,对海南国际仲裁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在议题一“构建改革开放新格局与优化海南国际商事仲裁环境”研讨环节,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张月姣,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资深法官郭载宇,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尹田,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副部长赵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韩枫,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连捷六位专家先后发言。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海南省调解协会副会长林宁波主持该议题研讨。

    张月姣教授指出,仲裁是公共产品,一定要体现公正、独立、客观、高效、专业、低成本。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建设国际仲裁中心,具备“国家更高水平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天时、海南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的地利、海南仲裁改制实现四个国际化的人和”三大条件,恰逢其时,形势良好。但机遇与挑战并存,海南国际仲裁院要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公信力,真正做到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服务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

    郭载宇法官从司法角度,并结合具体个案,生动阐述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问题。他指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下发若干司法解释,对仲裁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对仲裁的司法监督越来越规范,对促进中国仲裁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尹田教授提出,海南国际仲裁院打造成为国际仲裁品牌,最根本的举措是在于能不能提供越来越好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形成自己的仲裁风格和成果。他还结合《民法典》的有关内容和民商分离的原则,从商事习惯、国际条约在仲裁制度中适用问题与诉讼进行对比分析,给与会者带来很多启迪。

    赵健副部长结合个人丰富从业经历,从立法环境、司法环境、行政支持、职业共同体、社会友好、国际交流合作、仲裁机构建设七个方面就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发表了系统性意见,站位高远、内容丰富。

    韩枫从企业客户的角度出发,认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应努力发展具有国际特色的仲裁生态圈,仲裁机构应结合自身区位特征向企业客户充分展示其差异化优势,特别是海南自贸港这一国家战略布局所释放的制度红利,在众多仲裁机构中脱颖而出,吸引企业客户的青睐。

    连捷律师分享了自己在代理中国企业涉外仲裁中遇到了棘手问题。认为海南国际仲裁院应有效发挥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优势,提升仲裁机构的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将中国企业的涉外纠纷回流到国内,使国内仲裁机构的裁决能够有效顺畅的在国外得到承认和执行。

    在议题二“海南国际仲裁院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路径和方法”研讨环节,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屹,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地区主任黄志瑾,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张文广六位专家先后发言。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主持该议题研讨。

    林志炜秘书长结合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中的探索和实践,从仲裁规则、仲裁员队伍、学术积累、信息化等软硬件基础建设,以及中国仲裁机构国际化和仲裁机构相互促进等方面分享了宝贵的经验和意见。

    马屹副主任认为,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当地经济规模、市场环境、法律制度、司法水平、仲裁人才储备、行政支持都息息相关。他结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探索实践,对海南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路径与方法提出具有实操性的建议。

    范铭超副主任从仲裁、仲裁机构、仲裁中心分别对应产品、企业、交易平台的角度分享了他对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思路和想法。他认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仲裁机构应当具有高度公信力,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有具体落地措施。

    王瑞森院长结合珠海国际仲裁院机构改革以及在通过地方性法规为仲裁机构立法当中的经验和实践,提出海南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应当立法先行,提供立法保障。

    黄志瑾主任以境外仲裁机构的视角,从仲裁的法律性质、仲裁的功能、国际仲裁中心的效力、机构特色及高水平服务四个方面解读了海南国际仲裁院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路径和方法。

    张文广主任结合涉外海事海商仲裁业务提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除拥有先进的仲裁规则、专业的仲裁员队伍,还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及服务态度,提升公信力,增强竞争力,让更多的境内外商事主体选择将海南作为仲裁地。

    在议题三“《仲裁法》修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仲裁立法的机遇”研讨环节,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到会指导,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姜丽丽,北京霖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林,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绍喜,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六位专家先后发言。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主持该议题研讨。

    王琦院长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规定,认为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需要,在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单独就仲裁机构立法具有重大意义。他还从仲裁的宣传推广、现代科学技术在仲裁中的运用、推进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仲裁规则四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海南仲裁发展的建议。

    姜丽丽副院长提出,海南国际仲裁院在推动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中具有自身先天优势,在仲裁机构立法上应提高站位,充分运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围绕国际争端解决中心的定位以及结合《仲裁法》修订的时机,来谋划好海南商事仲裁立法实施路径。

    张玉林主任围绕《仲裁法》修订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衔接问题进行分享,认为该《示范法》对海南仲裁立法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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