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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笔记(十一)

公务员考试笔记(十一)

作者: 琐珥 | 来源:发表于2018-11-02 18:54 被阅读3次

                            数量

    数学运算

    法一:代入排除

    ①特定题型:多位数、年龄问题、余数、不定方程

    ②看选项:选项为一组数、可转化为一组数

    ③超复杂:题干长、主体多、关系乱

    先排除(奇偶/倍数/尾数/大小)→在代入【1.代简单、好算的(整数)2.若问题是问最小的,代最小的数】

    代入法:1.多位数→代入,2.尾数→复杂计算

    法二:数字特征(利用答案具备的特征),奇偶特性、倍数特性

    奇偶特性:

    ①不定方程,eg  y=8x-15(所求未知数的系数为奇数)

    ②2倍、平均、相等(偶数)

    ③质数(逢质必2)

    加减特征:

    ①同奇同偶则为偶,一奇一偶则为奇

    ②和差的奇偶性相同【a+b与a-b的奇偶性相同】

    乘积特性【不定项方程】

    ①只要有偶则为偶

    ②全部为奇则为奇

    注:梁物品交换,1.大小特征、2.2倍→奇偶特征

    质数=素数:只有被1和本身整除:2【唯一的偶质数】、3、5、7...(1 不是质数)

    倍数特征

    适合范围:比较表达、平均分组、平均分、余数

    甲/乙=3/5=60%=0.6倍

    可得:甲是3的倍数;乙是5的倍数;甲乙和是8的倍数;甲乙差是2的倍数

    整除判定法则:

    ①口诀,被3/9整除:各位之和

    被2/5整除:尾数为偶/5/0

    被4/8整除:末两位除4/末三位除8

    ②拆分法:7的倍数。eg623=630-7

    630、7都为7的倍数,则623为7的倍数

    ③因式分解:

    35的倍数:35=5*7同时被7、5整除

    12的倍数:12=2*6(互约不行)=3*4

    这是我总结的做数量题中通用方法,在猜题或者简便方式的算题中经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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