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我干了一件家人都反对的事情,也不是说反对了,基本上都是不赞成吧。
我把我的亲家和亲家母从江西老家请到合肥来,来我们公司来上班。
儿媳妇不赞成,我跟她说:你老爸老妈还算年轻,整个劳动力浪费在山里那几亩地,半个山头,一年下来结余无几。
在乡下,虽然一年干不到半年的活,但大部分时间都浪费掉了,不如让他们来到合肥上班。
来公司上班,其实就是把零碎的时间积攒起来,体力劳动并不比在山上砍竹子,挖笋子累人,但收入却高很多呢。
儿子不赞成,是因为他丈母丈母娘一直在乡下的,习惯了慢生活节奏无欲无求。一旦到城里来打工,他们也许会不适应各种人文处世。
我说:文明社会,公平竞争,只要做人中规中矩,到哪里都可以生存。
经不住我的说道,亲家和亲家母十分愿意过来。
我自己的想法是什么呢?我们两家离得这么远,虽然现在交通和网络都很发达,但两家人能想见一面也是不容易。
再说我们在这一边享受天伦之乐,亲家和亲家母,一年到头见不到女儿女婿和外孙没几面,他们享受的天伦之乐太少了,所以我们如果能住的不远,大家同乐,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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