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巧的遇到扣扣。
彼时我正在上班的路上,大学毕业后我便回了县城,在一所小学教书。纵使为人师表,我还是没有改掉懒散的毛病,所以路上也来不及与她闲聊,她也正好有事,我们便都匆匆而过。
扣扣是我的高中好友,与其说是好友,不如说“损友”更为恰当。我这个人向来慢热,倒没想到连青春期都比人慢很多,在高中大家都渐渐懂事的时候,我恰恰突然不想做一个好好学习懂事乖巧的“乖乖女”了。于是我主动向班主任提出从第二排调换到最后一排听课,也就是在此时,我和扣扣成为了同桌,也成为了鼎鼎有名的“逃课双侠”。
扣扣是班里出了名的问题少女,逃课、抽烟、爆炸头样样俱全。但是刚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一个乖乖巧巧的好学生。此时我正铁了心要学坏,跟她本走不到一块儿,但是那件事情发生后,她和我就有了共同目标,我们一起逃早操、逃自习、玩手机,也因为这段突如其来的叛逆,我和扣扣建立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友谊。
刚开始跟她坐在一起地时候,我们还没有很大的胆子,所以只是在早读的时候偷偷聊天,当然,我们自然不会谈论类似“怎么高效率的学习”的话题,谈论的最多的,是一个男生。
在扣扣的描述中,这个男生有一双小鹿般的眼睛,里面仿佛有星星在跳动,说这话的时候,扣扣总是会不自觉的带上花痴的笑容,甚至连桌底下捏着辣条的手都停止了动作,要知道辣条可是我们的毕生挚爱,所以我一直以为,这一定是位干净透明、白衣飘飘的翩翩少年,所以才能让扣扣这般喜爱,没曾想见到他的时候,他穿着黑色的夹克,耳朵上好几个黑色耳钉,骷髅、十字架都有,头发染成了金灿灿的黄色,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笑容,活脱脱的非主流少年。要说帅气的五官这么折腾,也正是我们这种小女生所喜欢的“酷酷的男生”,可是那张脸平平无奇,我便是能看出一朵花来,也看不出他眼睛里的星星。
我问扣扣,怎么样才能看到别人眼睛里的星星。
扣扣说:“很简单啊,喜欢上他就可以了。”
我又问,你为什么喜欢他。
扣扣说:“因为他眼睛里有星星啊。”
我:“.......”
后来我才知道,扣扣跟他,从幼儿园就开始认识了。两人的妈妈是很要好的朋友,小的时候总是开玩笑要给他们订娃娃亲。扣扣跟他差不多大,但是他聪明得但是他聪明得像个小大人。扣扣就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跑,摔倒了要他扶,吃饭要他喂,流了鼻涕就擦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嫌弃。在扣扣的记忆里,也只有这个时候的他最温柔,即使在那个年纪他并不懂得什么是温柔。
后来男孩子长大了,在学校认识了很多同龄的小男孩儿,他开始喜欢跟其他男生一起去捉小鸟,一起打游戏,一起踢足球,可是妈妈却总是强迫他和喜欢流鼻涕哭鼻子的女孩儿玩,虽然小女孩儿笑起来甜甜的很可爱,可是在他眼里,跟她玩就等于不能做更喜欢的捉小鸟、打游戏、踢足球,于是对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儿就再也耐心不起来。可是扣扣呢,还是一如既往喜欢她的温柔的大哥哥,她还不懂什么叫嫌弃,以为把自己喜欢糖给他,他就会开心。
再过了两年,男孩儿变成了男生,扣扣也变成了小女生。虽然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粘着他了,可是每次在小区里碰到他的时候,明明想跟他多说几句话,却又因为他匆匆的脚步憋住了,毕竟,女生也是要面子的嘛。
他不再是印象中的大哥哥,在扣扣的生活中淡的像个陌生人。可就在那次,班主任发通知说,学生的头发长度不准超过耳朵,扣扣很伤心的跑去理发店,在理发店徘徊了两个小时,最后还是把头发剪了,是很短很短的那种男生发型,恰好到耳朵上面。第二天一进教室,很多同学看到她都偷偷凑到一起笑了起来,她才发现,全班女生中只有她剪了头发,过了一上午才知道,原来班主任说的是男生的头发长度不能超过耳朵。
扣扣觉得很窘迫,一整天都没离开自己的座位,偏偏放学的时候,刚好碰到了隔壁班的他,跟他同行的男生看到她忍不住笑了,一副憋得脸通红的样子让扣扣觉得丢死人了,特别是在熟悉又陌生的他面前,眼泪忍不住就要掉下来。这时候他好像个英雄,打了那个男生的脑袋说:“笑什么笑,快走。”扣扣一路上都来不及思考,只想飞奔到家,到了楼下却意外看到他,他一脸不耐烦的递给扣扣一个袋子,扣扣打开一看,是一顶粉红色的帽子,抬头看到他的眼神躲闪,扣扣好像看到了星星,他越发的不自在,说:“我奶奶给我买了,太娘炮了,给你了。”说完转身就走。
扣扣说,自此以后好像到哪都可以看到他,在教室的走廊上跟同学打闹的他,在食堂的路上跟男生勾肩搭背的他、在操场上奋力奔跑的他、在放学的路上骑着单车的他......
就这样偷偷地看他,看了两年。没有任何人发现。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的眼里就都是他,就算不能跟他说话,不能跟他一起走路,只要看到他一眼就让人满足。
扣扣跟我说这句话地时候,我很我很是好奇,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男生,能够让扣扣这样痴迷。
可是你越想见到一个人,就越见不到。
扣扣常常拉着我假装要去厕所而从他的窗口经过,我想要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扣扣又拉着我快速跑走,怕我看得太仔细引起他和别人的注意。
突然一天扣扣跟我说,他不见了。教师没有他,操场没有他,小区里碰不到他。
直到偶然在酒吧门口碰到他的时候,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不自觉的忽略他所有的缺点,他的单眼皮、他的大鼻头、他粗大的毛孔、他的呼吸都觉得可爱。
在我眼里毫不帅气的他,对扣扣来说却犹如会上瘾的毒。
彼时他正好被几个看起来不友善的人围着,扣扣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跑了过去,那个手臂上纹了大青龙的壮汉一脸调笑的看着他:“怎么,追不到我妹妹,就吃这种小白兔吗。”扣扣的脸一下子就红了,随后,又变成惨白。
因为他说:“开什么玩笑,我这辈子不可能喜欢这种好好学生。”
原来他之所以会常常不在学校,只是因为喜欢上那个满头脏辫、抽烟纹身的爱打游戏的女孩儿。
喜欢一个人如果憋着不说,是会生病的。
扣扣就生病了。她变了,从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地小白兔,变成一个抽烟、喝酒、爆炸头的“坏学生”。明明刚开始想要变坏的是我,可最后样样在行的却是她。
她比我要对自己狠。我不敢抽烟,因为烟味呛人,她却敢一边呛得流眼泪一边大口大口得吸,我不敢做头发,只在不被家长发现的范围内变坏,她却想用这种装饰,来彰显她的改变。
傻傻的扣扣,以为这样就能离他更近一点。
可即使她偷偷变成了他喜欢的类型,他依旧是看不到她。
毕业后我跟扣扣很少有联系,今天再见到她,她看起来温婉可人,全然没有当初的小太妹模样。
我想是终究是有人治好了她的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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