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缅甸内战属于什么性质?
缅甸内战属于什么性质?不明真相的人们想当然地以为“这是民族武装叛乱所致”,而军方也一直矢口否认缅甸当前爆发的武装冲突属于内战。并且,在与民武组织会谈的文件中,缅军方每次看到“内战”这个词,都会要求作改动。从缅方对内战这个词的避讳即可看出,缅军力图掩盖国家正在爆发内战的事实,同时,也在极力甩开挑起内战的罪责。
缅甸内战是因缅军方举着“实现国家统一、维持局势稳定”的大旗打压非缅民族组织所引发。大缅族主义者禁止被压迫的非缅民族提出分离权,以捍卫国家利益为名打压少数族裔,其终极目标在于塑造和增强缅军的合法性。军人利益集团假借“维护国家统一”名义,侵害少数民族政治权益,而且,缅军方动辄以“防分裂”为由,将多个民族武装定性为非法组织、叛乱分子,甚至是“恐怖组织”,通过各种手段解构民地武维权及革命的正当性。所以,缅甸内战的根本性质就是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是霸权与自决权的斗争。
迷信武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缅军头们,最初以为通过军事打压可以迫使各民族武装组织放弃自身的一些权利,转而为国家利益作出牺牲。然而,缅军方严重低估了少数族裔捍卫民族尊严的意志。正因为缅军方秉持的“缅族是缅甸国家主人”心态,以及对非缅民族的歧视和排挤,加剧了民族组织奋起革命的勇气和激烈反抗。因为在没有加入缅甸联邦之前,多个山地原著民族一直都是各自祖居地的主人,有自己的政权和武装,然而,自从加入缅甸联邦之后,却反而渐渐沦为缅族长年统治下的二等民族,原有的民族武装被缅方定义为“非法武装”,自治地权利被缅方以民主改革为由逐步蚕食,这让非缅民族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的同时,情感上也深受伤害,并纷纷通过武装革命寻求民族自决。
缅军方认为通过武力威慑可以让非缅民族妥协,并怯懦地接受缅族精英的统治。站在整个国家的发展角度来看,用武力解决政治矛盾显然是下下之策,因为很多事并非光靠武力就可以解决,而且,缅军的蛮横武统路线,招致多个民族武装的联盟对抗,并引发更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可见,缅甸内战是民族组织生存意志和政治自觉的集中体现。
当今世界有些人视“民族利益大于国家利益”,有些则视“国家利益大于民族利益”。同样的价值观在不同的国度里,因国人素养有别,于是就出现“汝之蜜糖,彼之砒霜”现象,有些人推崇的价值在另一些人那里被轻贱,反之亦然。缅军把“统一”视为最高价值,民地武则视“自决权”为最高价值,而价值观的冲突正是所有冲突的根源。由于当局没有能力把国内各种力量的价值观进行整合,也没有能力创建出国家共识,遂导致缅甸这个被大英帝国要求“联合建邦”的国家,刚刚独立建国不足三个月就开始祸起萧墙,各派势力先后与缅当局兵戎相向。
然而,不过是环境决定思维罢了,此间并没有什么绝对真理可言。因此,缅甸的民族和解危机在于价值危机,仅仅凭借武力是根除不了的。唯有通过思想的传播、文明的协商、制度的设计才能使某些价值观转化为大家都认可的普世价值。当彼此有了核心价值共识,各种势力为了大局和自身的大利才会去克制、包容和妥协。可是,缅军一味企图用武力推行自己的价值观,企图通过军事威慑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军方对民武组织的蔑视、对民武方面政治诉求的忽视,以及对民武组织的军事威胁,导致越来越多的山地民族被推向对立面,从而引发更持久、更扩大的武装冲突。
当然,不能把“民族太多”当成国家内战不断的借口,追根究底缅甸的内战就是政治权利分配不公所致,在于国家底层秩序仍处于军人干政状态。主导缅甸政局和政治底层秩序的军方,既不同意非缅民族分离出去,又不愿给予少数民族自决权和真正的自治权,所以,就只有依仗其武力来维系表面上的国家完整。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缅甸内战就是缅族精英无视非缅民族政治诉求、践踏民族尊严所引发的反歧视反压迫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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