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群里看大家在聊关于“成年女儿是否应该负责养父母生下的弟弟”的话题。
大家都说不应该。确实是不应该,父母有什么权利要求姐姐养弟弟呢?女儿又有什么义务要去样弟弟呢?
于理,真是不应该;
但于情,根本就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愿不愿意。
去年和妈妈吵过一次架,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那也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向她鸣不平,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在人群中情绪失控。
一个人泪流满面地蹲在大马路边,对着电话那头的她撕心裂肺的问她有没关心过我,在乎过我的感受。
作为家里的老大,一毕业就需要负担妹妹读大学的生活费,弟弟初中毕业后,还要负担他读职业学校的费用,平时家里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都需要去承担一些。
但说真的,心里从来就没想过应不应该这个问题。这些费用也不是爸妈要求我去承担的,仅仅是自己想着能更多地去分担爸妈的负担,主动去承担的。也许是作为这个家的老大天生的责任感使然。
现在成家之后,心思会更多地放在自己的小家庭上,但对于家里的事情,也不可能不管,需要承担的,在能力范围之内还是会义无反顾。
家是讲情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血浓于水,亲情不是说想割舍就能割舍的,但不管怎么样,选择权始终都在自己手里,养与不养,在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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