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上天,冬天过去了
要说我最喜欢的季节,莫过于秋天了,我是一个极端的人,确爱上了一个并不极端的季节。没有冬天那么冷,也没有夏天那么热,气温偏向凉爽,正是我喜欢的温度,可以选择风衣,也可以穿一件夹克配一件牛仔裤,不用将自己暴露在外,也不用把自己裹得像狗熊一样。真是好季节啊。
至于我为什么不喜欢春天,孟浩然的一句诗可以完美解答这个问题: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
一年之中有四个季节,春天过完了是夏天,夏天过完了是秋天,秋天过完了是冬天。现在冬天过完了,该春天了。
高一军训那会儿,正值夏天,那时候我们靠着小卖部的窗口,就特别希望冬天赶紧来,最好来一场比02年更猛烈的雪,把我们走正步的地方冻成溜冰场。
但是冬天来了,我又开始怀念夏天了。首先比较尴尬的就是,我冬季校服拿小了,185拿成180,大早上起来不干别的,先套一会儿校服
然后就是我这个人不大爱穿秋裤(我就特纳闷儿真有人爱穿吗),于是每天早上就特别不愿意起床,因为,冷。所幸后来找到办法了,那就是,脱裤子的时候不脱完全,放任它自生自灭,第二天就很容易找到裤子,在床上就穿好了。
这种方法在宿管有一回叫我起床不成,然后一着急掀我被子之后就不用了。
冬天大早上很冷,五点那会儿还接近夜间温度,一出门儿,我靠,脸冻的生疼,再给风一刮,基本上就没知觉了。
如此种种,让我对冬天的好感度下降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可能是因为住校了,没人逼我穿秋裤了,以前还真没觉冬天有这么差劲儿。
我觉得我以后可以写一本畅销书,«住校生如何度过冬天»,将我几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一股脑儿全告诉大家,没准儿光卖书就够我吃一辈子的了。
所幸,冬天快要过去了,现在也不是那么冷了,虫子们都开始继续它们统治地球的计划了,春天就要来了,好现在春天过了,该夏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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