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接收过程的质量检验
1.原料的质量检验由品管部负责;
2.原料到厂后,先由品管部进行感官抽查,并检查车辆卫生状况;
3.感官抽查合格、车辆卫生状况符合要求的准许卸车,感官抽查不合格的直接退货出厂;或者与技术部和采购部协商处理
4.感官检查后,由品管员负责取样送化验室进行化验。
5.经化验后,合格原料准许入库,品管员在《原料垛位卡》上填写化验指标并盖合格章;不合格的原料盖不合格章退货出厂;
6.卸车过程中,装卸人员应负责监视原料质量。发现受污染原料和外观不合格原料立即剔出,并报品管人员;
7.原料各项检验完毕后,由检验员作出明确的质量判定,出具《原料化验单》提供采购部
8.原料质量合格,在《原料化验单》上填写“合格接收”;质量不合格,在《原料化验单》上填写“不合格,退货”;
9.对于水份、杂质等不合格,但可以降价接收的原料,在《原料化验单》上填写“不合格,扣重×%后接收”;
原料贮存卫生规范
1.原料贮存过程的卫生控制,由原料保管员负责;
2.合格原料接收后,由原料保管员指挥车辆卸货;
3.各类原料应分区域存放,不同性质的原料垛位之间应保持10cm以上的间隔,各垛位分别挂卡标识;
4.散落的原料必须由原料保管员负责监督,及时清理装袋,防止原料受到污染或交叉污染;
5.原料库内不得存放与原料无关的杂物,尤其不得存放兽药、农药、化学药品;
6.原料库地面必须具有防潮功能,原料垛位底部不得出现反潮;
7.原料库应由原料保管员负责监督,每月采取措施进行防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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