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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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的规定
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生产、提供劳务中所耗用的材料、物料。接下来,就分别给大家具体介绍上述各类存货。
生产企业的存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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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简单说就是指生产产品的原始材料,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变成了最终产品的一部分;但是注意,这其中并不包含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原材料,因为这部分原材料并不是用于生产销售,而是建造固定资产,因此这部分原材料一般确认为工程物资,而不确认为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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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
主要是指企业还没有加工完毕,仍处在生产线上的存货;或者已经完成加工,但未验收入库,或者经过验收但没有最终入库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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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
是指经过一定生产程序的加工,加工完毕,经过验收、进入半成品库的存货,这种存货的特征是属于生产工序的中间产品,还没有形成企业最终的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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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
是指按照生产工序,生产完毕,验收入库的存货,并且能够按照订单开始销售的存货,从外部来料加工代制品、代销品,完成加工,验收入库,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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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
主要是指商业企业或生产企业直接从外部买来或是委托外部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可以对外出售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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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
是指企业外购、生产,能够多次经营流转使用,逐渐报废的存货,价值较低,不属于固定资产,主要为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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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
为了盛装、装饰商品,能够多次使用,比如桶、箱、瓶、坛、袋
低值易耗品:价值比较低,在经营中多次周转使用的用具物品,如:玻璃器皿、劳保用品
补充知识:房地产企业的存货构成
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主要为开发建造的房地产,房地产企业的存货构成如下:
1.已完工开发产品:表示已经完成建造的房子,待售
判断这一类存货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竣工时间、竣工决算文件等,以及预计投资总额来证明存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这类存货的真实性2.在建开发产品:表示处在建造期间的房子,未完工
判断这一类存货的真实性,不同于上一类的是要有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等3.拟开发产品:表示准备建造的房子,未开始建造
而这一类存货,需要提供预计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等,才能判别真实性4.建造合同:表示签订建造合同的房子
这一类存货肯定要有签订的建造合同等佐证文件,来支持这一类存货的真实性
针对这部分存货,经常会有以下几个易混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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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房产是存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
主要看其持有目的:
1.出售,则视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
2.出租赚取租金、获得资本增值,则视为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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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房产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
主要看其用途:
1.经营自用,年限长、价值大,则视为固定资产核算
2.用于出售并赚取主营业务收入,则应当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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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存货占资产总额的合理性,主要看企业的主营业务: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并不能直接说明企业的流动性不好,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主要是房地产,本身价值大,因此占比自然就不小,具体的合理性还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与同行业、当前宏观经济状况等,综合分析来看其占比是否表明流动性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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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到底是无形资产还是存货
主要看其持有目的:
1.如果是为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主营收入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应当作为存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计入房子建造成本)
2.为建造自用物业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02
取得的存货如何核算
根据存货取得的途径,相应的会计核算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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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主要包含不含税价款,以及相关税费如关税、消费税、资源税等;还包含存货入库前应计入采购成本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这些入库前的费用,如果无法分清负担对象,可以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摊到各自的成本中
特别提示:如果在入库前货物发生了毁损、短缺,发出存货单位收回了毁损的存货,则应当将这部分损失冲减已计入的成本;如果毁损属于自然灾害,应当转出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批准查明原因后,再计入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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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取得的存货
一般的加工成本中,会包含购买加工材料的价格、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对于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一般是采用分配的方式计入加工成本中,分配方法一般根据不同的企业会有所不同,如按计时、计件分配,按耗用原材料数量或金额来分配等
特别提示:对于选择的分配方法,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费用的分配不同于加工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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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取得
比如投资者投入的存货、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方式、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还有通过盘盈方式得来的存货,这里举例说几个:
1.对于投资者投入存货,其入账成本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但是不公允除外,应当按照公允市价入账
2.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其入账成本应当根据对应的准则确定,但是这些存货的后续计量、披露,依然遵循存货准则
3.对于盘盈得来的存货,将其金额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事后查明原因、经过批准后,再计入对应的科目,一般是冲减管理费用
03
发出的存货该如何计量
发出存货的计量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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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使用的方法
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对于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根据每个企业具体的情况选择使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每个方法的原理
1.先进先出法,简单说就是企业在发出商品或生产领用时,将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以先购入的存货单价作为发出商品的单价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具体是指企业将月初和本月新增的存货数量作为权重,计算出发出存货的平均单价,并将其作为发出存货的计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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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使用的方法
1.移动加权平均法,其计算原理与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相同,只不过是以进货前存货数量和本次新购买数量为权重,计算一个新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发出存货的计价基础
2.个别计价法,是所有计价方法中计算较为精准的方法,以购买商品实际单价为发出商品的单价,这种计算方法,通常适用于企业中不可替代存货或为特定项目而购入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如何计量
根据发出的用途不同,具体的核算方法、科目也有所不同;
企业的发出用途主要有因出售而发出、为周转使用而发出,下面就分别介绍这两种发出具体是如何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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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售而发出
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的出售,在发出存货时,将存货的成本转出至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已经计提过存货跌价准主营业务成本,备的,也要将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发出的比例,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因为这部分跌价已经体现在损益中,不用重复计入
举个例子:一项存货账面成本100万,已计提跌价准备30万,其最终结转主营业务成本70万,而不是100万
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比如出售企业的原材料,应将存货的成本转出至其他业务成本,而不是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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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周转而发出
这类周转,通常是指为企业生产经营多次使用的周转材料,比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常价值比较低,也不会变形,因此作为企业的存货而不是固定资产。针对周转材料的核算,会计上有三种不同的方法,而不同于上述出售存货的核算,接下来就分别介绍一下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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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摊销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周转材料的成本一次性全部结转至资产成本、当期损益适用范围
- 价值极低、极易损坏,小型器具、卡具
- 单件小批生产用工具
- 数量不多、金额较小、使用不频繁,包装物出租、出借,在以后收回环节,做好备查登记
特别注意:对于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报废后,收回的残料作为原材料,同时减少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摊销额,也就是说原先要确认为损益的摊销额确认为原材料而减少计入损益金额
举例:报废工具残料交库存后,根据收料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40
制造费用 36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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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将周转材料的成本,按照使用环节,分2次摊销,领取时,摊销成本的50%,报废时,再摊销剩余成本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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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使用次数,将成本分期摊销至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中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使用价值比较高的周转材料,不适合用一次摊销法,但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期限太长,其核算方法一般是先将成本一次性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中,按照使用期限,计算各期摊销额
举例:
1.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2.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3.报废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原材料(回收的残值)
贷:待摊费用
特别提示:周转材料无论采用哪一种核算方式,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周转材料,最终也要将跌价准备按比例冲减计入损益或资产成本的金额
04
期末存货如何计提跌价准备
在思考期末存货如何计提跌价准备之前,首先先了解2个重要概念
企业期末存货成本,是指期末的账面成本,包含采购、加工、生产转入的成本
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具体是指企业将存货按照合同或市价出售,去除销售费用、原材料加工还要支出的成本之后的净值,未来能带来的现金净流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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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则
期末按照存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值来继续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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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根据存货的实际情况,分为三类计提1.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适用范围
对于企业管理中,能明确划分存货项目标准,如按照规格、型号、品牌来管理存货,或者利用计算机系统能精准比较的企业
2.按照存货大类计提
适用情况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具体比较方法是将存货大类的可变现净值总额与成本总额比较
3.合并计提
适用情况
针对同一地区生产、销售的产品系列,企业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者存货所处市场环境、经济环境相同,也可以使用
特别提示:对于存货的跌价准备,符合要求是可以转回的;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12.31,对存货价值进行评估,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如果计提减值因素消失,在可转回金额的范围内,转回原计提跌价
05
期末存货盘点后有哪些关注点
1.在会计核算上,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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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的存货
报批之前,根据企业存货盘存报告单金额,将其盘盈的存货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中,报批之后,根据盘盈原因,根据原因,如果属于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一律冲减管理费用,如果是由于采购时,供应商随货赠送的样品、赠品等,平时无办理入库手续,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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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亏的存货
报批之前,根据企业存货盘存报告单金额,将其盘亏的存货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如果属于非正常损失引起的盘亏,还应当将存货的进项税一并转出至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在经过批准后,根据具体原因,如果属于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将其存货账面价值扣除保险赔款、责任人赔偿之后的余额,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短缺,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特别提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也要设置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只不过将其盘盈的存货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2.做好相关的税务处理,对于盘亏损失,企业还应当准备损失的税前扣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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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总原则:
满足税法条件,实际发生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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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税前扣除金额:
这里不仅包括存货盘亏净损失,还包括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样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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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扣除申报类型:
1.清单申报,一般适用正常损失引起的盘亏,损失金额
2.专项申报,一般适用于管理不善:盘亏、丢失、毁损、被盗引起的盘亏,损失金额,或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
附录: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准备哪些资料
盘亏损失,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金额
1、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存货盘点表;
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计税成本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金额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被盗损失,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责任人赔偿后的金额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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