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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精读打卡1:法治不是“最优”选项?——《法治的细节》

24年精读打卡1:法治不是“最优”选项?——《法治的细节》

作者: 若可的读书笔记本 | 来源:发表于2024-01-06 07:08 被阅读0次

    阅读时间:2023年12月26日

    阅读方式:微信读书

    阅读书目:《法治的细节》

    阅读范围:《法律与道德》第一节

    整体感受

    开章明义,开始的章节就很长,通过阅读也让我知道了,罗老师的这本书不是分析具体的法条,而是讲法治的内在逻辑,对于我们这些门外汉,认知中只有“遵纪守法”、“合法不合情”两种思想。对于为何要建立法治社会,法律设置的依据标准却知之甚少。这本书可以解开我的一部分疑问。

    第一节,有点难,阐述的思想比较容易梳理,逻辑线是贯通的,连续阅读的话,难度不大。

    关于这一节个人的总结是: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它是追求秩序的次优选项,它对每个人都有约束力,特别是强者,这样才能尽量达到公平和正义。

    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1.法律与秩序的关系

    人们认为,当一个人的身体出了状况,需要医学;当一个人的灵魂出现了问题,需要神学;而当社会出现了问题,那就需要法学。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书中观点认为,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这样也就可以形成法律和道德良性的互动关系。

    2.法治还是人治

    人治强调圣贤之治,法治则强调法律之治。

    书中提到了柏拉图《理想国》中的观点,柏拉图推崇“哲学王”的统治,这有点像我们古代寄希望于由完美的君主掌握绝对的权力统治国家的观念。然而当柏拉图游走各国企图说服君主们的时候,也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

    最终也不得不承认“法治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避免最坏结果的“次优”选项。”因为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人性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

    法律不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独立的价值,它要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众的自由。也就是说法律是凌驾于权力之上的,甚至可以用来限制权力的乱用。

    3.一元论和多元论

    思想家分为两种,狐狸与刺猬。刺猬之道,一以贯之,是为一元论,而狐狸则圆滑狡诈,可谓多元论。也就是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

    一元论的思想家眼中非黑即白,而多元论虽然有自己的立场,却能看到对立的立场也有相对合理性,不会随意树敌。

    4.法治的要义:良法而治

    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而这两个概念都是相对的,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理想,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因此作者提出“我们需要警惕绝对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我们需要接受怀疑,但不能彻底拥抱绝对的怀疑主义。怀疑的目的是修正,而不是彻底的破坏,从而陷入虚无。”

    法治的前提既是一元又是多元。法治要追求公平和正义,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否则法律不过只是一种工具。只是绝对正义在彼岸,有限的人不可能拥有绝对的正义。

    5.法治的要义:普遍遵守

    很多人不愿意遵守规则,因为他们觉得规则是对弱者适用的,强者自然要超脱规则。这让我想到人情社会,搭不上关系的重视规则,强调有关系的人不按规矩办事。而一旦他们成为的人情关系的受益者,就会视规则为无物。可见他们的并不是崇尚规则,只是利益至上而已。

    在这里作者区别了法治和法家的不同。法家,认为法只是专制的工具,民众没有任何自由可言,而法治的一个重要命题是为了约束权力,让民众拥有自由的便利。法治却强调,所有人尤其是强者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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