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儿,把手电筒交出来!现在,立刻,马上去睡觉!”老爸怒气冲天地说。可怜的我只好把书乖乖的上交了。也许你会问:“读书难道不对吗?”别急,先听我慢慢说。
那天是周五,吃完饭后我一气呵成,把作文给写完了。该干嘛呢?我的目光在屋子里扫来扫去,最后落在了我的书架上。对,就看书!我兴冲冲地跑到书架前面,看着琳琅满目的书籍,精挑细选一番,最终选定了《纳尼亚传奇》。它主要讲了吉尔和斯科克罗布来到了纳尼亚,接到了狮王阿斯兰的任务,去拯救一个王子。他们一路经历千辛万苦,最终在地下世界找到了王子,他带救了出来,成为国王。我翻开一页,“扑通”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刚刚看到吉尔和斯克罗布相遇的地方,妈妈告诉我,明天不学舞蹈了。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继续呈现在吉尔接受任务的情节中。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妈妈又过来叫我:“张涵,你看看都几点了你还在看书?快睡觉!”我极不情愿地抬起头,瞟了一眼表――what?九点了?再看一眼,真的九点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磨磨蹭蹭地进了洗手间。刷牙时,突然记起了一件事:“舞蹈不是不学了吗?正好等老爸老妈睡下之后我,就可以继续看书喽!”想到这儿,我的心情立刻变好了,速度加快,洗漱分分钟搞定!我探出头来,东瞧瞧,西望望,四周没人――行动!我蹑手蹑脚的把书和手电筒藏到枕头下,然后像往常,一样躺下睡觉。
躺下之后,我就克制不住地笑,笑得浑身乱抖。但过了一会儿我就笑不出来了,因为老爸要九点多才会睡觉。我躺在床上,努力克制自己,不要现在就拿出书来继续听吉尔斯克罗布与猫头鹰的会议。终于,在九点半的时候,老爸回屋去了。太好了,我终于可以看书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拿出书,“忍气吞声”读了起来。过了不知多久,有人起来了,但是没有开灯。在这样的环境里,任何一丝手电筒的光亮都会出卖我。我还没来的及关手电筒,一个黑影就飘到了我的床前。接着,我的卧室灯开了,我全身的血液顿时凝固,心脏猛地跳了一拍――一脸怒气的老爸站在那里,完了,果不其然,老爸说:“把书和手机统统交出来,立刻、马上睡觉!明天一起读!”唉,到底还是露馅儿了。我依依不舍地拿出,书盖上了被子。
老爸罚我一周不许玩电脑,但我却觉得这是值得的,哪怕是罚我10个、20个星期,甚至100个星期不许玩电脑,我也依旧会这样做,因为读书带来的快乐,远比电脑带来的快乐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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