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呀,现在不知道,法律这东西很简单的,真正难的,是……”后面的用词没听清(线上)。这话讲了两次,两次我都没听清最后真正难的是什么。所以,就当作还是不知道吧。
老师大概是60后,专攻法律史,且是中国法制史。前几年出了一本《先秦法律思想史》,自称“一本书主义”,这大半辈子的光阴,出一本压在枕头下的代表作就足够了。让我想起陈忠实老先生,当然,那是文学,没有可比性。
学术这东西,就真的好难,我已经领教过了。确实,在不甚乐观的学术体制环境中,有“一本书主义”都很难得啦。
于是每周有一个早上固定听老师絮絮叨叨他心目中的孔子、孟子、荀子、老庄……
当然,读书不必为古人担忧,还应回到现实。这些“子”们无论留下什么言论,用今天的眼光去看,都不应苛责。至于要借鉴什么,也就各取所需吧。大概在这些古文书简中浸淫良久,人会少些火气?虽然外界的生活,该受的都得受着,焦虑没有因为“之乎者也”就有半分减少。
另一厢,哲学系“西方哲学的群巅”已进展到17世纪,老师在大谈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霍布斯也在这个时期漫游欧陆,与莱布尼茨有交往。欧洲的学术共同体正在形成。
我在想,孟子当年在稷下学宫到底有没有混过,为什么稷下学宫就不能形成一个学术共同体?但是答案又好像过于明显:权力者怎么会允许独立的“共同体”形成,自己掌控不了啊。
老师借熊十力先生的话说,孟子那帮人以降,只专注于研究“治术”以为君主之用,关于政体,关于政权合法性这类“政术”是无力去深究的,而且深究会有性命之虞吧。此所谓“政术”与“治术”的分野,历千年如斯。
想想也是,斯宾诺莎为什么在犹太社区放逐他并发出社交封禁令还能谋生,还不至于饿死,还是因为有了学术共同体,有了商品市场(他的镜片还能卖出价格),才得以续命。你让一个宋朝书生边磨镜片边写出一本《伦理学》,还不知拿给谁看去,不是更冒大不韪了吗?……
然则,谋生是容易的吗?对大多数社畜来讲,又怎么会容易。我不知道当老师坐在我们听课的位置去听那句“……很容易的”会是怎样的心情,我只知道周边的同学无不为实习、就业而殚精竭虑,发量日见稀少……
也就是说,“术”的层面已经是挣扎求生存,谈何求“道”呀。我不知道庄子“天下将为道术裂”这句话背景如何,但放在社畜面前显然也适合的。
噢,是不是感受到了强烈的“负能量”?据说老师要求小学生写作文必须“正能量”,并批评该同学至其一气跳楼的新闻,我也才看到。大概我再这么叨叨,也要被列入“负面清单”了。
好,那就来个很“正”的。还是斯宾诺莎,或者渔父。人家磨镜片为生,大隐隐于市,还能与欧洲几个当时顶尖的头脑书信往还,学而时习之,岂不乐乎?渔父,一天的渔获,给家中老小饱腹,不也是当天的一大成就了吗?
在成为社畜的路上,我想,乐观知足真的再怎么强调也不过份了。生存下来,精神才有所附丽。才会有时候,突然欣赏起日常光影之美,与他人无涉。
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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