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Google/Tencent/AliCloud都是LoRa的伙伴?这三家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不管如何,对于运营商垄断不满是显而易见的。基于一个开发技术实现大体量的IoT运营商或许是一种考量。
运营商垄断
在标准冻结之前,我一直是NB-IoT的拥趸。知道了解了运营商的方案之后,弃之如敝履:运营商不甘心沦为管道,在新标准上妄图实现技术和商业垄断。现在我要修正一下我的观点,国内运营商不甘心沦为平台,妄图实现技术和商业垄断。
技术进步与商业倒退
利用资源、渠道、技术、专利等壁垒阻止竞争对手进入是商业上常见的手段。但是利用行政实现垄断却是腐败的开始,是商业化社会力图避免的。实际上《反垄断法》就是要惩罚这种行为。
NB-IoT作为华为主导的技术标准,提供了一个IoT的平台。但是这个平台却被运营商作为一种垄断手段进行复用。在GSM时代,任何开发者都可以开发物联网应用,到了4G时代,反而必须要向运营商报备,提供所有的技术细节。所以,我认为这是一种垄断,也是一种倒退。
大陆地区外的情况
据香港朋友提供的信息,HK/TW地区也有运营商采用了NB-IoT的技术提供物联网,但是却不强制使用运营商平台,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提供平台,依赖于开发商自行开发。且HK/TW之间可以通过eSIM实现漫游。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同样的技术,大陆地区、港澳台、大洋洲地区的运营商会采用完全不同的行政手段?是因为我们没有反垄断法么?还是有法不依?这种垄断从多大程度上约束了创新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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