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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刺女友数刀之后,他举刀刺进了自己的腹部,两人双双倒在血泊之中,女友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7月26日傍晚,发生在郫县红光镇的这起血案直接导致了两个家庭的破碎。昨日,死者骆丹的父母称,女儿的男友罗灿是由于不满女儿提出分手才行凶。而与此同时,行凶的男友罗灿经抢救后已经苏醒,目前警方正实行24小时看护。
这可不是什么故事,它是《成都商报》的一条真实的新闻。这条新闻的核心内容就是:23岁的女孩惨死在不满分手的男友手中。我不知道看完新闻后你做何感想,我唯一的感叹就是,遭遇这种心理、爱情观以及人生观严重畸形的人,真是莫大的悲哀!
可是悲剧已经产生,施暴者的女友已经断送在了那个曾经对她蜜语甜言的男人手中,我想即使在天堂,她也会死不瞑目的。这个姑娘今年只有23岁啊,她的父母一人有残疾,好不容易才供她上了大学。她毕业后成了一名会计,同时也是家里的顶梁柱,眼看整个家庭即将因为她的努力而变得美好起来,她竟然被爱过她的那个男人杀掉了。
在我看来,这种打着爱情的旗号,杀害女友然后自杀的行径,简直是对人性的莫大羞辱。我认为这种男人有一定的“强迫症”,也就是说,他们奉行的恋爱原则是: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畸形心理的产生有其天然土壤。例如,男人好不容易追到一个女孩后却遭到了女孩家庭的反对,男子不想放弃,于是双方矛盾激化,最终男子卑鄙地选择一了百了;再比如,一旦离开这个女孩,这个男人因为自卑,觉得找不到更好的女孩,再加上工作不顺意等其它因素的刺激,导致他心理失衡,产生极端的想法并付诸行动,最终走上歧途。
但无论动机为何,这种动辄以死相挟,是人性中最卑劣的一面。刻薄一点说,我觉得这样的男人多半该死,只是他实在不应该再拉一个去垫背。不要说我没有人文关怀,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不管你是爱一个人还是恨一个人。而杀害别人之后自杀的行为就更让人嗤之以鼻了。连面对小小的情感挫折的勇气都没有,这种男人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然而遗憾的是,这样的案例并非唯一。2009年6月8日,《北京晚报》也报道了类似的一条新闻:一名男子在居民区内刺死女友后,自杀身亡。
不胜唏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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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仅仅因为一时冲动,便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这是我一位朋友给我讲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在某大学校外,一位大学女生因为和男友分手,想不开,就爬到了租住的大楼的24层,站在24层给男友打电话,说如果你不过来我就从24楼跳下去。男友说你爱跳就跳,和我没有半点关系。女生气不过,在上面站了很久,楼下的人纷纷劝她,赶紧下来吧,别出事儿了。不料,该女生可能因为站累了,突然失去重心,也没有及时抓住护栏,就这么从24楼掉了下来。就在坠下来的几秒钟,她尖叫道:“不要!”然而,再撕心裂肺的呼救也已经无济于事。年纪轻轻她就这么失掉了生命。
我希望这位女孩的悲剧能够给更多恋爱中的男女朋友以警示——谈情说爱,别拿生命开玩笑,也不要以剥夺他人的生命来彰显所谓的“爱情”。那实在太过愚蠢了!对任何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如果你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又怎么会珍惜别人?以死相逼往往是瞬间的激情行为,哪怕多想一下,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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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体,芸芸众生,每一个人的生活和爱情都只是这个综合体中的基础设施。如果一个人连面对生活、面对自身问题的勇气都没有,我觉得不仅仅是教育的失败,也是社会的失败,更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的失败!从头到尾彻底的失败!我们倡导有话好好说,出现问题自然也需要好好解决。多替别人想一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悲剧的最终发生,往往是过度自私的产物。
自私并不可怕,动辄以死相逼的人则太自私,太可怕,令人避之唯恐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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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自私的,这点毋庸置疑。但如果你爱他(她),放手也是一种爱。相识本就是一种缘分,若此生有缘无分,你就应该大大方方地祝福他(她)。如果为了所谓的爱,动辄暴力胁迫,甚至以死相逼,这样的男人极为自私,这种表现也完全不是爱,而是私欲。因为,爱是付出,是给予,不是索取,只看重索取而不强调付出和给予。这样的爱情,谁谈得起?
文 /《短线爱情·长线婚姻》(鸿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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