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久了,什么都能遇见。2021年初,世界人民遇见了漂亮国的民主与法治,而我遇见了一位新路虎的张狂,故事要从去年年底的一次车祸说起。
2020年岁末,老款捷达车与新路虎相遇,发生了亲密接触,车门及轮胎被剐蹭,捷达车压线行驶,负有全责。保险公司介入,维修费由保险公司承担,新路虎被送到省城4S店维修,由此产生的出行费用由捷达补偿。期间,新路虎车胎划痕不属于保险维修范围,而车主自行更换。
尽管捷达向新路虎多次致歉,并阐明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然,新路虎威风四起,昨日给出补偿明细,其中:省城修车住宿、打车、餐饮费用一千余元,往返工作日及休息日打车八百余元,三人提车费用加两条车胎二千余元,共计四千余元。
捷达车与其商讨,却遭到新路虎的猛烈攻击,并警告捷达:所需费用是最低限度产生的,自己还没要车贬值损,如果起诉法院,这部分费用至少八万多。自己老公就是法院的,请多少律师都可以,你不怕丢人,咱们就去法院。不等捷达答复,无礼地挂断手机。
捷达再次回电,对于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损失深表歉意,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补偿,所提费用有不当之处。新路虎闻此言,又是一次高音阔论,给出答案:所有费用必需一分不少,如果你不怕我起诉车贬值损,咱们就法院见。
咨询律师,答日:法律没有规定车损失补偿标准,双方可自行约定,适当补偿。一般贬值损失是针对尚未出售的车辆,需要计算贬值损失。然,如此嚣张,只能诉诸法律。
事到如今,捷达还想息事宁人,愿意达成和解补偿。可惜,财大气粗的路虎以得理不饶人之态势,要求捷达必须满足所提条件,其他免谈。
财大、占理可否让气圆润些?让气氛友好些?让补偿愉悦些?
社会需要和谐,贫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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