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再一次雪落蒙城。
九点钟的夜晚,漫天飘舞着雪花,街灯已经变得影影绰绰,完全看不清道路的界线。路上的车辆都开得很小心,尽管雨刷器在不停地刷来刷去,却怎么也抵不住这铺天盖地的雪花。
我在这样的夜晚开车带着儿子去接女儿放学回家。回家的路有很多,可我喜欢走那条最熟悉的路。
这条路虽然多处限速分别是30km和40km,可是,由于它不是主道,车流相对来说没那么拥挤,而且,30km与40km的限速正适合我这种“老司机”。
从信号灯处右转到这条路上,就从限速50km变成40km,再加上是绿灯刚启动,车速一下子变得缓慢起来。而且,由于路面窄,很少有超车。再过一个信号灯,就变成了限速30,而且是校区,路边有一个自动测速仪,令每一位司机远远地就会看到自己的车速,因此,想要超速几乎没有可能。
喜欢走这条路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警察少,少到比我们小区里的警察还少。不要以为小区里有警察巡逻是为了维护治安,他们是在巡查交通违章行为,当然有其它的违法行为也是他们的监管范围。
记得我刚来时,经常被导航带入穿过小区内部的那条路。每天早晨或者晚上的高峰期,总能看见警车穿行于各个路口,有的警察干脆停车站在路口,拿着测速仪对着路面上的车进行测速,那姿势好像子弹已被推上膛随时准备向目标射击一样。
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时,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脑海中瞬间闪出一连串的疑问:恐怖袭击?缉拿在逃犯?有精神病人失控构成人身安全威胁?后来才知道,是我自己少见多怪而已。我当时惊魂未定地从警察身边开过,,听着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跳声,我在心里暗暗地骂了一句自己:“神经病!”。
这里的警察跟国内的交警工作方式不一样。这里的信号灯处既没有警察,也几乎看不到摄像头。警察都是流动在路上的。没有车辆和行人违章时,警察不会突然将闪灯开启,也不会突然警笛大鸣。有警笛响起,通常是在闪灯提示对方停车无效时,警察才会开启警笛勒令停车。
有人开玩笑说,千万不要做犯法的事情,不然,随处可见的警车就会让你惶恐不安,而突然警笛长鸣呼啸而来的警车一定会让违法的人以为警车在捉拿他……这就是所谓的“做贼心虚”吧!
虽然我不是“贼”,但依然有些“心虚”。本来开车技术就很差,再加上初来咋到对这里的交通信号及法规始终是一知半解,而且目前还没有考取加拿大驾照,手中持有的也不过是经过翻译认证的中国驾照,虽然不影响上路开车,但是总是觉得有加拿大驾照的话心里会有底气。最关键的是语言不通,一旦被警察给“瞄”上,会很麻烦,因此我很怕被警察给“瞄”上。
最初的一两个月,每次开车都会感到紧张。后来,慢慢地熟悉了往返于地铁、家及超市的路线,也就没那么紧张了。不过,对于频繁出现的各种路牌指示,我还是多数都看不懂。其实,我在国内也看不懂一些路牌指示,这跟语言无关,跟智商有关。
俗话说,轻车熟路。这“轻”,就是容易也是轻松的意思。因为已经慢慢适应了在这里开车,渐渐地,每天遇到警车时也不像先前那么紧张了。当警车靠近我时,我虽不能当它不存在,但勉强还能淡定开车。
想来也算是庆幸,来蒙城快半年了,虽说有过两次误闯红灯还有几次在停牌前没有停车等,都没有被警察发现,真是够幸运的了。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在不知道左转有信号灯的时候,在直行信号绿灯时左转,险些与对向来车相撞,简直是生死大冒险!而且,就在我吓得一身冷汗的时候,儿子告诉我前面有警车……好在警察刚从另外一条路上上来,并没有被看到,不然这种不良记录的后果估计会很严重。
有了这些次既惊又险的经历后,现在的我,开车比以前守规矩多了。因此,在路上也就没那么怕警察了。可是,在这个雪夜,我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警察给“瞄”上了。
我在信号灯前停车等红灯。由于这是一条小路,几乎没有车流。而且能见度很低,当时并没有其它车辆与我并行。当我转过路口又转向右前方后不到一分钟时间时,我发现警车就在我的车后面。
我随口说道:“后面有警察”。女儿向后视镜看了一眼,然后又看了一下我,大概是看我是否系了安全带,然后说:“没事儿,你就正常开。”。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后面跟着一辆警车,心里还是多少有些紧张。
我放慢速度,希望警车能超车离我而去。没想到的是,警车居然突然开始闪灯。我问正在看手机的女儿:“为什么闪灯了?”,女儿回头一看,急忙让我停在路边。我以为警车是在提醒我们让路,结果女儿告诉我,警车是让我们停车。女儿快速问我:“驾照带了吗?刚才转向时打转向灯了吗?”。
我全都回答“是”之后,警察已经走到车窗前。我摇开车窗,警察与我打招呼。警察是一个年轻俊朗的帅哥,而且他的态度很好。女儿替我告诉警察说我不会说英语,警察笑着说“OK!”,然后,他问女儿车上有扫雪的工具吗?女儿边下车边回答说有。原来是车牌被雪遮住了,他提醒我们开车前要把车牌上的雪清理干净。看着女儿把雪清理干净后,警察向我们说了再见便收起闪灯离开了。
又是一场虚惊!不过,好像没那么可怕,只是,又长知识了。第一,警车在我车后闪灯时,一定要停车接受检查;二,车牌被遮住时,要及时清理遮挡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