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是最强大的敌人。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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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目标的话,那么依赖倒转原则就是面向对象设计的主要实现机制之一,它是系统抽象化的具体实现。依赖倒转原则是Robert C. Martin在1996年为“C++Reporter”所写的专栏Engineering Notebook的第三篇,后来加入到他在2002年出版的经典著作“Agile Software Development, Principles, Patterns, and Practices”一书中。依赖倒转原则定义如下: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原则要求我们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时或在关联关系中,尽量引用层次高的抽象层类,即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参数类型声明、方法返回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要用具体类来做这些事情。为了确保该原则的应用,一个具体类应当只实现接口或抽象类中声明过的方法,而不要给出多余的方法,否则将无法调用到在子类中增加的新方法。
在引入抽象层后,系统将具有很好的灵活性,在程序中尽量使用抽象层进行编程,而将具体类写在配置文件中,这样一来,如果系统行为发生变化,只需要对抽象层进行扩展,并修改配置文件,而无须修改原有系统的源代码,在不修改的情况下来扩展系统的功能,满足开闭原则的要求。
在实现依赖倒转原则时,我们需要针对抽象层编程,而将具体类的对象通过依赖注入(DependencyInjection, DI)的方式注入到其他对象中,依赖注入是指当一个对象要与其他对象发生依赖关系时,通过抽象来注入所依赖的对象。常用的注入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构造注入,设值注入(Setter注入)和接口注入。构造注入是指通过构造函数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设值注入是指通过Setter方法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而接口注入是指通过在接口中声明的业务方法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这些方法在定义时使用的是抽象类型,在运行时再传入具体类型的对象,由子类对象来覆盖父类对象。
什么是依赖注入?
举例
都是概念性的东西不能深入理解,举个大家都喜欢的栗子:老司机开车。
司机开车要有司机要有车,司机会驾驶,车会跑。于是整了2个类,司机类和汽车类,这2个类就是【细节】。
开始条件不好买个小奔开开。一切从简,代码如下:
奔驰类
- Benzee.h
@interface Benzee : NSObject
- (void)run;
@end
- Benzee.m
- (void)run {
NSLog(@">>>%@ running", NSStringFromClass([self class]));
}
司机类
- Driver.h
@interface Driver : NSObject
- (void)drive:(Benzee *)car;
@end
- Driver.m
@implementation Driver
- (void)drive:(Benzee *)car {
[car run];
}
@end
使用
Driver *mq = [Driver new];
Benzee *car = [Benzee new];
[mq drive:car];
log
>>>Benzee running
可以看出这是对象级耦合,司机和奔驰类是基础模块,使用者可以看成用户模块也即是高级模块。乍一看好像没有问题,司机只管开车就好。但是如果有一天条件好了,想开宾利怎么办呢?我们大可以创建一个【宾利车类】,问题来了,车是有了,但是司机不会“开”,司机类里面没有宾利车类的依赖。
可以发现,上面这种设计模块与模块之间耦合度太高,生产力很低,没有细节和抽象之分,只要需求一变就要大面积改动。这就是没有使用依赖倒置原则: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在OC中,针对接口编程,可以用协议实现。抽象这个就不拓展了,系统中就有很多抽象类,其特点是,不能直接使用,只能使用其子类,是不是一下子就想到了很多?不多说,用协议可以做一下修改:
- 声明车协议。
@protocol ICar <NSObject>
- (void)run;
@end
- 注册以及实现协议
车类
@interface DIPBentley : NSObject<ICar>
@end
@implementation DIPBentley
- (void)run {
NSLog(@">>>DIP %@ running", NSStringFromClass([self class]));
}
@end
司机类
@interface DIPDriver : NSObject
- (void)drive:(id<ICar>)car;
@end
@implementation DIPDriver
- (void)drive:(id<ICar>)car {
[car run];
}
@end
- 高层级模块调用
//司机
DIPDriver *ty = [DIPDriver new];
//宾利车
DIPBentley *bentley = [DIPBentley new];
[ty drive:bentley];
//奔驰车
DIPBenzee *benzee = [DIPBenzee new];
[ty drive:benzee];
log
>>>DIP DIPBentley running
>>>DIP DIPBenzee running
总结
就上面工程代码而言,是满足开闭原则的: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司机类不用修改,骑车类随便扩展,只要注册ICar
协议就行。
如果用抽象类来代替协议,汽车类作为抽象类的子类,那么该工程还满足里式替换原则:任何基类的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子类替换,且不引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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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闭原则、里式替换原则、依赖倒置原则同时出现在一个场景中,开闭原则是目标,里氏代换原则是基础,依赖倒转原则是手段。
感谢 -- 面向对象六大原则——依赖倒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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