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看书,自称吃书的狼,有一次我两天就读完了两本金庸小说别以为读的我读的这么快,深度不深读的深度不深,我可是读得很深的,我现在已经吃完了金庸先生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武侠满汉全席味道真是热血沸腾香辣可口真是太精彩阿西莫夫的基地套餐,我吃得津津有味,和基督山伯爵汉堡,而且我读书读得很专心,每次一读,就像到了一间密室里,什么事都不能打扰我,除非把书从我眼前抢走,否则谁也别想阻止我看书。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我发现我一生下来就把看书当成一种毕生的乐趣,我发现在书中我能找到一个新的自我在书中,我就像一个神奇的人物,不管我在现实中受了多大的打击,在书中我还是能找回自我,找到正确的方向,我发现每次看书的时候,我都会有这种感觉,同时看书也能长进你自己的写作技巧 可以这么说,有些事情,我们不能亲自去做,或者有些危险的事情,我们不能亲自去尝试,但是看了书,你就能知道许多许多有用的知识,在关键时刻能保命,而且你看了一本书就像做了一次旅行一样,这本书把你带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就像你在另外一个时空做了一次环球旅行一样,正因如此,我才觉得看书是一种享受,我成绩在班上一般般,还行。性格开朗活泼。为人随和,还喜欢开心惊险,刺激好玩的运动。比如我这个寒假玩的滑翔伞,那叫一个刺激酸爽。我这人很幽默,很爱说笑话。很容易和人交朋友。
我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吃,牛排,意大利面。都是我的最爱。香喷喷的米饭,嗯,令我垂延三尺。有一次我在学校食堂,遇到了一到我喜欢吃的菜——土豆焖肉,我如同1一名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突然扑到了一大堆汉堡上。我一直乘了三盘。吃了好多好多,狼吞虎咽,15分钟就吃完了。你们可能觉得我比较胖,那是因为我肚子里装的全是满满的墨水啊。
我们的家庭和和美美。我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妈妈,天天辛苦的做家务。一家子开开心心,每天有说有笑。我爸爸呢,他很奇怪,他特别热爱运动,每天早上都要跑一个半马。他在家时我就跟他一起跑。他勤勤恳恳的工作。我们是幸福和和美美的一家。
至于烦恼嘛,我没什么烦恼,我很开心,除了比较胖,(其实我觉得自己也不怎么胖,有点儿“发福”)其他一丁点烦恼都没有 ,这,就是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