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小说,这是现实中没有给我的,让我在小说中获得了我想要的一切。一个人看小说就像做梦一样,小说完结了,你的梦也就醒了,如果遇到那种特别好看结果却‘太监’了的是非常恼人的,就像一场美梦做到了一半结果就突然被打醒了,让人很抓。但是梦总有醒的一天,现实还在那里,不管梦中的主角如何翻云覆雨,主宰乾坤都和现实中的你没有任何关系,所以生活中的我们一定要记住,不能像做梦一样的活着。
我第一次接触小说实在我上六年级下学期。那是我第一次在医院待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只为了一次小小的鼻窦炎手术。无聊的时间总是很漫长,偶然让我接触到了网络小说,便让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至今还记得我当时看凡人修仙传时的样子,而后的初中,高中生活中都有小说的影子。这也成为我没有考上好大学的一个必然因素。然而现在回想的话,我还是不太后悔的,那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没有之一。
我喜欢看烽火写的,第一次接触他的书是《极品公子》前前后后看了两三遍,觉得里面的叶无道很酷,很牛逼,永远是一种大局在握的样子。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神情至今神往。那里面的每一个片段,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感人。而后的《雪中悍刀行》,徐凤年的重任担当,曹长卿的无双国士,李淳罡那种‘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载空如夜’的豪气,怎能不让人倾佩。北凉的风很冷,雪很大,但北凉的男儿顶天立地,怎是离阳胭脂文人可比。背后的家乡,身后的爹娘,北凉男儿何处退,唯有血战敌莽。当时,如此好的作品拍成电视剧多好,现在想来还是算了吧,美好的东西,还是不要被现实沾污。
贼眉鼠眼,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他的书?《极品草根太子爷》让我一个大老爷们哭的淅沥呼啦,但也让我笑得合不拢嘴。这是一个,或者一些小人物的自述。叶欢的不忘初心,乔木的倾心之恋,着实让我感动。可能老贼就是个无赖,所以他书中那股子无赖劲让你很是难忘,就像叶欢一样给你带来欢乐。
我喜欢看小说,不会因耽误了学业而悔恨,当然那也无济于事。小说给我带来的欢乐很多,给我带来的梦很美,但易碎。 同时生活不想小说中的那样美好,所以一定要努力。愿现在还在看小说的你,早日成为你想成为的样子,而不是还在书中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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