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这个词放在这里绝对是自我吹嘘。不是说我有多少积累和研究,而是相对于大众喜好总有点区别,别人看我的小说觉得枯燥乏味。所以这个词在这里还是贬义词呢。
这个标题我有点叫屈的意味。是的,叫屈。我曾经把我写的推理“衍生”小说给同事看,她回答我,人物符号化,感情不明显。但我全篇写的都是关于推理故事中如何设定之类的,我认为人物什么样完全无所谓啊。我问她,那你觉得好故事是什么样的,她说,人物饱满,情节起伏,让人情绪有波动。
抱歉,这个,我无所谓。
我喜欢推理小说,本格推理,精巧的设置,诡计,合理性,每个人做的事情符合逻辑。物证大于人证,理性大于感性。和案件发展或动机没任何关系的感情线就属于“有的没的”。
我就这么认为的。
我不喜欢看主角没完没了的感情牢骚,或者犯人和死者长篇大论的狗血故事(为了讲清楚的短篇我觉得是必要的,或者穿插着发现发展也是有必要的),也不喜欢主角故意隐瞒线索到后来才公开,也不喜欢为了反转而反转,更不喜欢动不动就遇到危险不管这个危险的出现是不是有道理……
我不喜欢好多哦……
我承认我太挑剔了,比如挪威作家写的《五芒星》,我看完的读后感通篇在吐槽,列举了5条,还循序渐进,环环相扣。(这本书说到底是犯罪小说,本来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所有推理故事我看完后最先想要记住的是作案手法。
我认为本格推理本质上就是一种娱乐,就是因为作案手法各异,有复杂的,有简单却难以想到的,有意外的,有其实不能实现的,还有硬性条件太多的。我喜欢感受不同的人的大脑里,装的会是什么方向怎么新奇的手法。
我觉得看并记得各种作案手法,甚至分析可行性合理性是娱乐,但大部分人不觉得。
因为被批评了写的故事人物不够饱满,或者剧情“复杂”,我开始写推理小说的衍生——犯人形象设定、案发场景设定、作案工具选择,什么样的人眼中会看到什么样的故事、怎么把手法圆回去……这些的。
这就回到了标题“学术”这个词的来源。仿佛我写出来的这点东西是教科书。
我当然没有资格教什么人,只是我喜欢探索这方面。
(说到探索这个词,我是希望有些人写的悬疑小说,能归类为探索,而不是推理。我真的希望不是有两句思考搭边的就当自己在推理了,有点自知之明好么。)
以上就是我叫屈的牢骚,如果有耐心看完,真是太感谢了。
欢迎找我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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