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通过杭州女子被害案,你还怀疑婚姻法修改的好意吗?
杭州女子来某某失踪案已经成功告破!女子在熟睡时,被其丈夫杀害后分尸抛弃!这个男人手段之卑鄙,罪恶之深重,罄竹难书!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男人丧心病狂非要置妻子于死地?据报道,是“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进而动了杀心。此前有媒体报道,两个人都是二婚家庭,都各自有一个孩子,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的小女孩。女方有二套回迁房,丈夫想让其妻子拿出一套给他儿子做婚房,女方不答应,因而产生矛盾。从这个丈夫自演自导的这场悲剧情节来看,他确实有想独霸财产的嫌疑,最终是什么原因,还需警方进一步的通报。
一个妻子在熟睡过程中能让自己的丈夫杀死,听起来多么令人毛骨悚然?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孩子啊,你怎么能忍心让孩子失去母亲?即便你想要房产人家不给,那也不至于把人给杀了啊?再说那本来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来要?人家也有孩子啊,虽说是个女儿,但女儿才是与房子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跟你和你从前的儿子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无论从哪个情节考虑都没有杀人的理由!你就是一个恶魔,一个毫无理性的自私自利的窝囊废!你儿子结婚需要房子,他可以挣钱买,你们也可以帮助他,但怎么可以用毁尸灭迹的方式去继承人家的财产?这简直猪狗不如,那是与你同眠共枕的妻子,是给你生过孩子的媳妇,你怎么就能忍心下得去手?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跟你生活了那么多年,她对你就没有一点好处?
嗨,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来女士白白丢了性命,死不瞑目啊!
通过这一事件,我想到了今年刚修订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条,要给双方三十天的冷静期。这个法案一出台,我就表示双手赞成。这个修改是一种善意,我们应该好好理解国家的用心。家庭破碎对社会、对儿女都有巨大破坏力。民间有句话: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我想立法的初衷也是基于这个理念。只有家庭的稳定才有社会的稳定。然而逐年增加的离婚率给这个社会的稳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
前不久发生的贵州安顺大客车司机把车开到湖里报复社会的行为,虽然说有他对拆迁不满的原因,但也肯定与其家庭不幸福有关系,他离婚多年,一直没有再成家。假若他不离婚,有老婆孩子牵挂着,即便生活中有些不顺心的事,他还能走自杀报复社会这个道路吗?不会的。再看看刚刚发生的来女士被二婚丈夫杀死案件,这也发生在离异家庭,如果是原始家庭还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吗?
我不能说二婚就没有真爱,但现实生活中,二婚家庭总是矛盾重重,拆不清,理还乱。尤其双方都有孩子的家庭组合,哪能过得那么顺心?我一直主张,婚姻大事一定要慎重,能不离婚就别离婚,离了婚未必再婚就一定幸福,当然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除外。一般的小矛盾就别动不动离婚的,这对双方都是极大的伤害,尤其对孩子伤害更深。
而要想保持婚姻的稳定,全民族的道德修养一定要提高。过去生活条件那么艰苦为什么很少有离婚的?因为那时的人们有共同的理想,有高尚的追求,有真正的爱情,彼此忠诚,互相关心爱护。再看看现在的婚姻状况,出轨的,养小三的,婚前不是看重彼此的人品,而是以物质至上的原则选择配偶,这样的婚姻怎么能牢固?我们选择配偶既要看重物质条件,但更应该看重人品。真正让婚姻走长远,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一定是高尚的品格。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们每个人都要为家庭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不知道是社会的进步导致离婚率上升还是社会的堕落导致离婚率上升?对此,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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