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

作者: 外表已经不再帅气 | 来源:发表于2017-05-11 22:01 被阅读23次

    最近看书比较杂乱,断断续续的。利用了两个周末的清晨,躲开了孩子的吵闹和工作之余的疲惫,看完了美国简史,读了中国史夏商周的部分内容。两个国家在不同的时代,都谈到了民主、自由,理性精神和感性精神。商朝感性,供神祭酒,周朝理性,供神祭食。夏商周比起秦汉算自由,秦汉以后更加集权。美国的民主也好哦,自由也罢,其实是市场经济基础的社会反映。夏商周以及秦汉,封建也好,集权也罢,其实也是农业经济基础的社会反映。但是最后中美都发展到民主、自由的社会。

    那么民主、自由的基石是什么?有一个基石是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是东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在市民社会私有主体的契约精神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市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根据私人契约精神,上升至公法领域在控制公权力,实现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契约精神本体上存在四个重要内容: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信守精神、契约救济精神。契约自由精神是契约精神的核心内容。西方人权理念中就一直存在经济自由中的契约自由精神。

    契约自由精神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选择缔约者的自由、决定缔约的内容与方式的自由。契约自由主要表现在私法领域。

    契约平等精神是指缔结契约的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缔约双方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无人有超出契约的特权。为了达到契约的平等精神,违背契约者要受到制裁,受损害方将得到利于自己的救济。正因为契约完美的体现了平等精神,才会被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者作为理论武器而创造了社会契约理论,通过每个人让渡一部分权力交给国家代为使用,双方达成合意,建立社会契约,各自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达到社会的和谐。

    契约信守精神是契约精神的核心精神,也是契约从习惯上升为精神的伦理基础,诚实信用作为民法的“帝王条款”和“君临全法域之基本原则”,在契约未上升为契约精神之前,人们订立契约源自彼此的不信任,契约的订立采取的是强制主义,当契约上升为契约精神以后,人们订立契约源于彼此的信任,当契约信守精神在社会中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主流时,契约的价值才真正得到实现。在缔约者内心之中存在契约守信精神,缔约双方基于守信,在订约时不欺诈、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恶意缔约、履行契约时完全履行,同时尽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顾、保管等附随义务。

    契约救济精神是一种救济的精神,在商品交易中人们通过契约来实现对自己的损失的救济。当缔约方因缔约方的行为遭受损害时,提起违约之诉,从而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终的保护,上升至公法领域公民与国家订立契约,即宪法。当公民的私权益受到公权力的侵害时,依然可以通过与国家订立的契约而得到救济。

    用大白话讲就是,契约精神可以理解为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信任精神。没有信任就没有商品交换,就没有自由市场经济,就没有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人不能通过商品交换,就无法得到生活物资,就没有自由的人格。所以我们从小被父母教育不能说谎,我们也教育我的孩子要诚实。这是人类普遍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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