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大四,打算去打工,经室友介绍,跟她一起去她高中同学的亲戚的饭店里当服务员。我和室友放假晚,她的一个老乡早我们十几天到店工作,想着都是同学又是老乡的,就挺放心的。刚开始说是寒假工资能拿4000,到临去前我又打电话确认一下,一天工资才75,这样一个月才不到2500,大失所望。想想都已经准备好了,还是决定去体验一下。可谁知到了店里,还有开晨会要提前一个半小时上班,而且每天中午和晚上等到客人吃完饭才能下班,下班推迟一到两个小时,店长说这还不算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值班那天一天能工作12到14个小时。
刚来到这边就一直听先来的那个女孩抱怨累啊,吃不好,睡得很晚(确实,来到这边凌晨12点之前没有睡过的),可是她就是不给店长说累,刚开始她还有辞职的机会,而她一直在抱怨犹豫(而拖到过年前后,店里找不到新的服务员,所以现在我们都没有辞职的机会了。)而我胆子也不大,刚来的兢兢业业的工作,也不敢跟店长说话。过了几天,我们三个一起找店长谈话,虽然没有加班费,但是店长给我们两天的带薪休息。这也算是一种胜利。而我到现在还没有使用这两天的休假机会,因为店里服务员少,所以没有提出要休假。
过了几天有两个员工走了,新店开张又调走了两个员工,就剩下我和那个爱抱怨的女孩在店里。到大年三十和今天初一,我们都实在是气愤不过,我们算是认清楚了老板的抠门,让我们多干两个人的活,而且占用我们的休息时间,不加工资。我就很生气,决定找店长谈话,所以一整天就没给她笑过,也是爱答不理的,她也看出我的状态,就也帮我们一起收拾桌子,上菜之类的。 今天我值班就剩我和店长,我就直接跟她说辞职,因为工资太低,而且很累工作时间太长。她虽然没有给我加班费,但是我提出把走的那两个的员工的工资发给我和那个女孩,店长同意了。这是我反抗的第二次胜利。而那个女孩一直在下面抱怨,店长一回店里她和店长说话也好听,干活也还很勤快。而我就一直绷着脸,表达我的不满,也没有表现出很勤快的样子。其实最受不了的是她,是她一直抱怨着要辞职,理由很简单太累了,受不了,工资很低,而且她又和店里的主要负责人不和。但她却从来不和店长说开,而是找别的借口,说过年了家里有事。我就是不明白她为啥不把过话说清,这样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嘛。如果不是我今天晚上跟店长说加工资,我和她也不会有双倍的工资,我回来给她说,她可高兴了。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结论,不要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当我们的权利受得侵害时,一定要表达出来,针对问题,说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虽然是记录大年初一的事,但现在已经是初二了。晚安,明天加油!不要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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