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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对广大的投资者来说是最喜欢的债券类投资品种,在人们的投资组合中,国债因为具有风险低、收益稳定的特点,从而成为投资组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然人们都想通过国债来获得既高又稳定的投资收益,但如何才能在安全、低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国债的收益率呢?专家建议,针对不同的国债品种,投资者要采取不同的策略。
1、储蓄式国债
人们传统的购买国债的方式就是去银行购买固定利率的储蓄国债,这种债券安全性好,不能流通转让,到期后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投资者若想购买储蓄式国债,需要学会计算国债的收益率,明确了收益率,再综合比较它和其他理财方式在回报率、安全性、资金的流动性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合理地配置国债在自己的资金组合中占有的比例。对于那些已经购买储蓄国债的投资者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若银行存贷利率上调,是否应该将手里的债券提前兑付,转而购买利率较高的新一期国债?这就需要投资者自己比较两者的收益率后才能做出判断。
例如,2006年9月1日,财政部发行2006年第四期储蓄式国债的时候,刚好赶上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因此财政部将新发行的3年、5年期国债利率分别调至3.39%和3.81%,高于当年前三期的国债利率3.14%和3.49%。从票面利率上来看,投资者将手里的债券提前兑付买入新国债,可以提高收益率,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拿投资10000元购买国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2006年的第三期国债,那么到期后的收益英10000元x3.14%x3=942元。假如到9月1日提前兑付的话,持有时间为90天,按照我国“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提前兑付要缴纳1‰的手续费”的规定,利息的实际损失=10000元x3.14%x90天÷365天=77.42元,另外还有手续费为10000元x1‰=10元,共计损失87.42元。而将10000元换购成新的第四期国债,到期的收益为10000元x3.39%x3=1017元,仅仅比前三期的收益仅多了1017-942=75元,减去87.42元的损失,结果为负数,因此,兑付再购买新国债是不划算的。
但是,如果投资者当初购买的是2006年的第一期国债,因为时间已经超过半年,银行能支付一部分利息,按同样的方法计算的话,却可以多获利26元,就可以转买新国债。
由此可见,并不是一见到新发行的国债利率提高了,我们就该将手中的其他债券卖掉转买新国债,投资时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计算收益的前提下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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