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惊蛰(春之二)
春雷隐隐声惊蛰,岭外山青风亦清。
溪水人虾忙入海,乌云鞅掌欲围城。
由来松竹风寒暖,自取弟兄手足情。
剩有远村兼故土,卿常怜我我怜卿。
释义:惊蛰(惊蛰)
1.二十四节气之一。 在公历3月5, 6或7日。 此时气温上升, 土地解冻, 春雷始鸣, 蛰伏过冬的动物惊起活动, 故名。
《逸周书‧周月》: “春三月, 中气, 惊蛰、春分、清明。”
唐 韦应物 《田家》诗: “微雨众卉新, 一雷惊蛰始。”
宋 苏辙 《游景仁东园》诗: “新春甫惊蛰, 草木犹未知。”
《解放日报》1980.3.7: “农谚说: ‘惊蛰麦直’, ‘惊蛰, 蛇虫百脚开食’, 节气到了惊蛰, 大地回暖, 三麦拔节, 毛桃爆芽, 杂草返青, 百虫苏醒开食, 开始有雷声和蛙鸣。”
2.指经过冬眠被春雷惊醒的虫豸。
《文选‧左思<魏都赋>》: “抑若春霆发响, 而惊蛰飞竞;潜龙浮景, 而幽泉高镜。”
李善 注引《吕氏春秋》: “闻春始雷, 则蛰虫动矣。”
网友评论